广州番禺城管局原局长周剑辉受审,涉贿500余万

南方+ 记者 刘冠南  2016-10-27 18:28

27日上午,广州市番禺区城管局原局长周剑辉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周剑辉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个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贿送金额共计人民币513.4万元。庭审中,周剑辉奉劝老同事以自己的事引以为戒。

现年58岁的周剑辉,曾先后担任广州市番禺区市政园林局和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党工委书记、局长。起诉书指控,在2006年至2015年的十年间,被告人周剑辉利用主管单位全面工作,负责工程项目招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工程款审批的职务便利,在番禺区相关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为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李伟标、何顺华等5人贿送的现金,共计513.4万元。帮助向其行贿的工程公司或个人,完成番禺区相关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番禺区生活垃圾分拣压缩中心建设项目招投标、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投标及施工运营等。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周剑辉刑事责任。

“我希望我这个反面教材和血的教训,能使单位同时引以为戒。我的犯罪行为辜负了党对我的多年培养,对不起社会,对不起家人。”周剑辉当庭表示,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追悔莫及。他说开庭前他已经委托家人,尽量向检察院和法院全部退还赃款。

经庭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将由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判决。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赖珮纹

编辑 丁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