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必看!记住这“三不”,操办婚宴最安全

党建网微平台  2016-10-27 06:35

在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对婚宴等都出台了一些规定,但还有许多同志不甚明白该怎么把握,还有不少党员干部栽在办喜事上。酒席要怎么摆才不违规呢?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以及各地通报的案例,归纳出宴席“三不”原则,供大家对照参考。

“不敛财”

关键要控制好邀请参加宴席人员

邀请职务相关人员要谨慎

大家都知道,领导干部为子女办婚宴,和普通人不一样,来捧场的确实有亲友、同学、故旧,但盯着领导手中的权力,借机来送礼送钱、通关系、铺路子的人也不少。

如何做到“不敛财”?关键是要控制好邀请参加宴席的人员。比如下属尤其是直接分管的下属、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这些人一旦来参加,这个界线就很难把握了。本来不打算参加的或没打算“随大礼”的下属,可能会担心搞不好和领导的关系,不敢不来,来了不敢“礼轻”,所以在邀请同事这件事上要慎之又慎。工作对象是更为敏感,本来有事相托,正好借机以“人之常情”之名搞利益输送。

“不张扬”

不得扰民和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不得大搞封建迷信活动

办婚礼既简朴又有内涵,弘扬中华民族勤俭美德,用浓浓的真情、亲情来展示领导干部家庭的格调和情怀。

在各地纪委通报的案例中,“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主要有这些表现形式:分批次、多地点、大规模宴请;通知或授意他人通知按规定应禁止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婚(丧)事宜;因操办婚(丧)事宜扰民和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等。

实践中,对于婚宴大操大办的举报和办理,并没有机械地规定超过多少桌算大操大办,主要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习俗,看是否坚持文明节俭,是否明显超出当地正常消费水平,是否造成不良影响。

“不沾公”

不得占用公家资源

“不沾公”,就是要公是公、私是私、公私分明,切勿假公济私。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切忌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公家的场地、公家的人等公共资源。比如违规使用单位的公车、邀请单位同事或下属利用工作时间协助操办、低价租用单位所属公有性质的酒店、借用单位场所等情形。

除了这“三不原则”,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根据各地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组织做出事前报告或事后备案。 

(据“廉洁杭州”微信公众号)

总监制/徐遥  责编/刘文韬  编辑/郭慧  制作/付天

编辑 李珩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