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政策出台后珠海楼市逐渐回归理性 新房报备价增幅不得超3%

南方+ 记者 吴帆  2016-10-25 17:27

南方日报讯 10月6日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后,珠海楼市逐渐回归理性。25日下午,珠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执行珠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操作细则的新闻通气会,解答有关政策措施。

珠海市住规建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朱存文表示,今年以来,市场总体购销两旺。第三季度市场出现新情况,金湾区、高新区出现5幅价格较高的地块,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关注。为避免房价过高带来的民生压力和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市政府根据一定市区,房地产市场的情况,而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数据显示,今年1-9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完成额达469.96亿元,同比增长37.4%。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为44.82%,而在销售方面,今年前9个月,全市房地产预售许可面积438.7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48.38%,新建商品房交易金额720.50亿元,同比增长170%。

“对144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进行一定程度限购,主要是考虑珠海的市场情况。珠海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总价在350万以内,为珠海刚需。经过调研,350-500万之间成交较为平稳,500万以上市场成交量较低。”朱存文表示,政策主要目的是保护刚需购房者,故对大户型没有做专门限制。

据悉,从10月8日至今,市场成交交易金额、交易面积同比增幅均有明显收窄。楼市逐渐回归理性,总体房价趋于稳定,调控政策初步取得预期效果。

焦点:

Q:限购政策会持续多久?

A:任何政策都会根据市场运行进行评判。我们会根据市场情况,综合评判。

Q:横琴70年产权公寓在限购范围内吗?

A:横琴部分房地产项目产品非住宅,但是具有居住功能,属于居住产品,也在本次限购范围内。

Q:价格备案不能明显高于周边住房具体怎样理解?

A:与前期项目比、与周边楼盘、与区域价格比,价格增幅不应高于3%。6个月后,如果市场发生新的变化,可以进行重新备案。

Q:拍地最高竞价如何确定?

A:国土部门、住规建部门、财政部门将会在拍地前进行共同研究,报市政府通过。当出让拍卖达到这一最高价格,将转为竞拍保障房比例。

链接

10月6日凌晨,珠海市府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即日起,珠海市执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包括拥有3套及以上的珠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珠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珠海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珠海市户籍居民家庭等三类居民家庭将无法在珠海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该《意见》还规定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以下为细则全文(点击可看大图):



编辑 胡净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