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11:12
10月24日晚,“南粤清风”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曝光了梅州5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梅州市工商局等部门监管缺失导致梅江河泊船长期无证经营餐饮
2015年,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坜工商所、广东电网梅州城区供电局、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梅江区环境保护局等职能部门监管缺失,导致梅江河泊船长期无证经营餐饮,严重污染梅江河周边环境,带来较大安全隐患,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共有14人受到问责,其中梅江区纪委分别给予该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局局长魏坤霞、环保局副局长黄素平、食药监局副局长杨锋等6人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梅江分局给予大坜工商所干部杨柳然行政警告处分;市供电局党委给予梅州城区供电局用电检查班技术员吴伟杰、抄表一班抄表员黄国梁党内警告处分。
梅县区梅南镇作风漂浮导致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无人上班
2016年2月21日,梅南镇原党委书记李梁作出“2月22日全镇机关干部职工自行安排工作”的决定,导致2月22日(星期一、元宵节)下午,梅县区梅南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门紧锁,服务中心设置的社保、医保、民政、计生、国土等5个岗位均无人办公。
梅县区纪委给予梅南镇原党委书记李梁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对梅南镇党委书记(梅南镇原镇长)连焕荣、镇纪委书记王红兰、分管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的党委委员曾考兰等3人进行诫勉谈话。
五华县双华镇纪委书记陈建辉放任监督对象违规参与私人宴席
2015年10月,双华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共36人违规参加由外出乡贤廖某大操大办的乔迁宴席,作为纪委书记的陈建辉明知此事,却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劝阻,而是放任事件发生,造成不良影响。
五华县纪委给予陈建辉党内警告处分。
五华县横陂镇干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东升村委会干部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2014年至2016年,横陂镇东升村8名村干部采用编造虚假资料等方式,骗取上级下拔给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1.8万元,并擅自私发给不符合条件的建房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因监督和核查不力,五华县纪委给予横陂镇分管扶贫和村镇工作的副镇长邹干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横陂镇扶贫办主任周伟城、村镇建设办主任古志锋党内警告处分。
大埔县西河镇党委委员陈晓斌履职不力导致农户骗取“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补助款问题
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西河镇政府及双门前村委会在实施“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工作中,没有组织对未接受县抽查的搬迁户进行入户检查验收。陈晓斌作为西河镇分管和驻村领导,工作不认真细致,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7户农户骗取“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补助款各3万元,共计21万元,且由此引发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大埔县纪委给予陈晓斌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南粤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