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机动车驾驶员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 警告或记3分罚200元

湛江晚报  2016-10-25 08:19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11月起,我市交警部门将在全市开展对“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这一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引导和依法处罚。

今年6月29日,在霞山海滨昌大昌路段发生一宗车祸,一男子手牵孩子从斑马线附近横过马路,一辆汽车在经过斑马线时,和二人相撞,致大人和小孩受伤,二人被送院治疗,所幸目前暂无生命危险。该起事件引起市民和网友关注。在我市,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较为普遍,不少市民较为不满。

针对“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行为,本报连续刊发多篇追踪报道:《司机大佬对不起,斑马线前请您稍等》、《让礼让行人成为一种习惯》、《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各地有新招》、《不礼让会被记录斑马线前请减速慢行》等。报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11月起,我市交警部门将在全市开展对“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教育引导和依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另,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可对违法驾驶员处以警告或者记3分罚款二百元。



编辑 刘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