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 2016-10-23 14:46
曾两次因诈骗罪获刑的吴某,出狱后不思悔改,而是“重操本行”忽悠他人。一会儿冒充部队军官,一会儿摇身一变又成了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主任”,靠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骗取被害人财物合计20余万元。近日吴某在海淀法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间,被告人吴某在海淀区蓟门桥被害人刘女士(女,33岁)经营的汽车装饰店内,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副师级军官,获取刘女士的信任,谎称能够将其经营的汽车装饰店设为单位车辆定点装饰地,骗取其汽车装饰款共计人民币6.5万元,并以能够帮助其办理公车改革购买带北京牌照的二手车为由,骗取其现金2万元。
在此后的2015年8月至11月间,吴某又在本市朝阳区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等地,冒充“国家安全委员会主任”等身份,获取被害人王先生的信任,以能为王先生解决其与黑龙江一农场的经济纠纷为由,骗取其卡地亚名表、GUCCI腰带、LV围巾、手机等共计13.8万余元的物品及汽车修理费1万元。
吴某于去年12月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本案侦查阶段,吴某向王先生退赔钱款。公诉机关认为,吴某冒充军人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应当对其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
近日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吴某现年36岁,大专文化程度,系吉林松原人。在2000年、2002年,吴某就因诈骗罪,两次被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这已经是吴某第三次受审。对于起诉,吴某表示认罪。“当时我跟朋友去她家店里修车,是我朋友和店里的老板说自己是部队的领导,她就相信了,之后我车装饰的钱就没给她”。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一起犯罪,吴某并不否认,不过吴某称其朋友也并非军人。
而对于第二起诈骗王先生的事情,吴某也不否认事实。吴某坦言,自己没有能力帮助王先生解决经济纠纷。吴某说,只是一次在饭局上,他向王先生说过自己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后来王先生才特别相信自己。
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