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法院系统首部反家暴题材微电影《伤痕》

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10-22 11:35

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3月17日,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院发出了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让一位妈妈免受家暴侵害。

《反家庭暴力法》已实施半年,为更好地宣传反家暴法,引导家暴受害者勇敢维权,湛江市麻章区法院将该案例改编拍摄成湛江市法院系统首部反家庭暴力普法微电影《伤痕》。

婚后生活不如意  丈夫对妻子拳脚相加

李和与陈兴经婚后四年,育有一个女儿,不久,李和又怀上了第二胎。家庭生活开支全靠陈兴一人外出打工维持。因个人能力有限,陈兴不能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经常被妻子抱怨,双方渐渐产生摩擦。

多疑的陈兴怀疑妻子与他人暧昧,厉声质问,李和大声回应,并讽刺陈兴自己没有能力,就知道怀疑自己的老婆。被妻子话语激怒,陈兴一下推倒怀孕的妻子…

小儿子出生后,双方感情并没有改善。陈兴动辄发怒动手打妻子,下手越来越重,终于,李和的哭喊声惊动了邻居,邻居报警求助,最后民警赶到制止了陈兴,并将李和送院治疗。

事后,民警对陈兴发出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告诫其不能再对妻子实施家暴。

陈兴回家后,家里平静了两个星期。谁料,某日陈兴酒后回家,竟变本加厉地殴打李和,不顾孩子在旁恐惧大哭,拉扯中李和摔倒失去意识,随后警察赶到,李和被救护车送到了医院。李和出院后,即与陈兴分居…

妻子诉请离婚并申请人生保护令

满脸淤青的李和在母亲的陪同下走进了麻章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想申请法律援助诉请离婚。

吴律师了解情况后表示,依照《反家庭暴力法》,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受到家暴虐待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结合李和遭受家暴的情形,建议李和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吴律师提醒李和收集好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医院的就诊记录,固定家暴证据。

1天后,李和在吴律师和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麻章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1个月后,麻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结此案,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准予李和与陈兴离婚。

麻章区人民法院李和案件承办人:据统计,我国有24.7%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选择报警。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反复性、周期性和长期性等特点,受害者的忍让与姑息往往会助长家庭暴力行为。

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家暴不再是“家务事”,而是国家、社会都要管的“公务事”。人民法院能够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家庭暴力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书及医院的就诊记录直接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使其成为受害者的“护身符”和施暴者的“紧箍咒”。

“今后,大家在遭遇到家暴的时候,一定要勇敢地举起法律武器,对家庭暴力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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