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携带“贝壳”进境 竟是濒危保护动物砗磲

南方+ 记者 吴帆  2016-10-21 19:08

南方日报讯 记者10月21日从拱北海关获悉,10月20日,该关下属的闸口海关在拱北口岸查获5只濒危保护动物砗磲。

海关工作人员介绍,当天清晨7点过,闸口海关当班关员在对进境旅客的行李物品进行例行机检时,发现机检图像中出现了疑似贝壳的物品。经海关截查,发现可疑手提袋中装有大小不一、上下两扇均保持完整的白色贝类标本共5只,随附的“泰国海洋生物管理局”单证列名和持有旅客均承认这些贝类为砗磲。

当事旅客郁先生刚从泰国旅游归来,称其以45美金的价格购买了这批砗磲,打算作为纪念品携带进境。砗磲是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附录Ⅱ的濒危动物,库氏砗磲为一级国家保护海洋生物。因旅客无法出具任何授权证明,上述物品被海关依法暂扣。

据了解,我国法律规定邮寄或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国家濒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海关申报。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方+原创稿件

【采写】记者 吴帆

编辑 胡净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