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2016-10-21 02:30
20日,记者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对夫妻虚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诈骗近280万元人民币,被该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3年,并处罚金共38万元人民币。
经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伙同妻子仇某虚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助被害人王某女儿王某某到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当公务员、在昆明购买住房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571400元。
同时,被告人李某虚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助被害人马某的哥哥马某某调动工作、投资客栈及购买车辆为由,骗取被害人马某及其家属人民币480776元;以帮助被害人王某在丽江拿到加油站工程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1376890元。后经查明,被告人李某分两次将23万人民币转回给被害人王某。
2015年8月26日14时许,被害人王某从西双版纳机场接到被告人李某、仇某后,将二人带到景洪市公安局旅游度假区派出所报案,次日被告人李某、仇某被景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王某1718290元人民币、马某480776元人民币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与被告人李某共同骗取王某571400元人民币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依照《刑法》相关法律法规,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仇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仇某共同退赔被害人王某人民币571400元,被告人李某退赔被害人王某人民币1146890元、退赔被害人马某人民币480776元。涉案假公章四枚、银行卡7张、苹果6手机2部、苹果6plus手机1部依法没收,由查封、扣押机关负责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