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也接过诈骗电话! 广州中院这份报告惊呆所有人

南方+ 记者 刘冠南、实习生赖珮纹  2016-10-20 21:22

广州中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罗伟雄专门审判骗子的刑庭法官,居然也接到过电信诈骗电话,骗子要法官去法院“领传票”。——10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期间,该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赵俊向记者介绍了遭遇骗子的亲身经历。连法官的手机号和名字都能搞到,“电诈”行骗的广度可见一斑。

据广州中院通报,2014年至2016年8月,广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一审案件236件,二审案件31件,共有544名被告人受到刑事处罚。

广州中院分析指出,当前,电信诈骗呈现出诈骗翻新速度快,行骗对象广,涉案金额大;犯罪组织化、专业化、产业化趋势提出;犯罪主体年轻化、低龄化特征明显;作案手段隐蔽,跨区域跨境作案现象突出,抗侦查能力强,赃款追缴难度大等特点。

30余种常见诈骗手段,还在不断翻新中

广州中院副院长廖荣辉介绍,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的形式层出不穷,常见的多达30余种,诈骗领域涉及金融、电信、社保、物流等各行各业,令人防不胜防。

“许多犯罪分子还根据社会热点、潮流、政策等信息,针对不同职业和年龄段的人员,精心编造虚假信息设计骗局。犯罪手法还在不断翻新中。”廖荣辉举例介绍,广州番禺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邓珍珠诈骗案,邓珍珠及其同案共60多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发布考试保过等虚假信息,通过收取“保过费”、“保密费”、“改分费”、“退款手续费”等各种名义骗取全国各地150多名被害人38万多元。

据广州两级法院近3年的审判总结,犯罪分子利用任意改号显号软件、VOIP网络电话技术、伪基站等设备,冒充银行、电信、移动客服号码广泛发送信用卡消费、网银升级、电子密保过期、积分兑换、办理优惠套餐等虚假诈骗信息,诱骗被害人按其方法操作或收取费用,达到诈骗目的。此类案件共14件,占结案总数的5.93%. 2014年至2016年8月,广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一审案件236件,二审案件31件,共有544名被告人受到刑事处罚。

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结的王某红诈骗一案中,王某红以网络交友的名义,通过QQ、微信等方式物色被害人,后将被害人带到指定的餐厅进行高额消费骗取提成,先后诈骗被害人高达20多人。据广州中院统计,以恋爱交友为名实施的网络诈骗案件最为常见,广州法院审结此类案件共66件,占结案总数的27.96%.其他常见的诈骗类型还有:通过在网上发布低价销售手机、电脑、相机、电动车等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订金或货款的网上购物诈骗,占到结案总数的近20%:“猜猜我是谁”诈骗占到了结案总数的10.17%.广州中院审理的杨兴生诈骗一案,杨兴生及其同伙在2012年至2013年间,用打电话“猜猜我是谁”的方式,冒充被害人的亲友以赌博被公安机关抓获等各种理由谎称急需用钱,骗取60多名被害人向其提供的账号汇款,共骗取150多万元。经审理,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兴生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此外,犯罪分子还冒充专家推销假药诈骗。”廖荣辉介绍说,此类案件均为团伙犯罪,具有严密的层级组织和周密复杂的分工配合机制。截止今年8月,广州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8件。李涛等39人组成的诈骗团伙,以极低价大量购进“三无”伪劣保健产品,在非法获取被害人信息后,通过网络虚假宣传、冒充客服回访、假扮专家教授诈骗推销的形式层层设骗,高价出售假冒伪劣药品,骗取全国各地被害人巨额财产达上千万元。截止案发,共收到238名被害人报案。

作案手段隐蔽,致破案难度加大

赃款追缴难在网络电信诈骗中,犯罪分子往往使用电话群拨、网络短信群发、换号改号等技术,针对整个电话网络不特定用户,在某一时间内集中向某号段或某一地区拔打电话或发送信息来实施诈骗,行骗面广,诈骗次数多,诈骗金额巨大。

廖荣辉介绍说,由于诈骗对象不特定,各行各业、各个年龄段都有可能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影响恶劣。同时,犯罪组织化、专业化、产业化特点突出。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运作方式上也日趋成熟,从原来结构松散、手段低级的小团体发展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产业链,呈现产业化发展、企业化运作的趋势。犯罪团伙一般由组织领导者、骗局设计者、话务员、转账取款员等组成,呈现出领导阶层幕后化、参谋阶层智囊化及执行阶层雇佣化的特点,各个环节、岗位均由专人或专业团队负责,且各个环节之间既有联系又相互独立。

“近年来,老乡式、家族式诈骗团伙发展较快,有的是老乡之间彼此拉拢推荐,以老带新传授犯罪方法,组成团伙作案。”廖荣辉说,“由于电信网络诈骗操作简单、风险低、获利丰厚,吸引越来越多辍学无业年轻人加入。从审结的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看,80后被告人241人、90后被告人252人,二者共占被告人总数的90.63%,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主力军。”

广州中院分析指出,为逃避打击,犯罪分子采取将服务器、伪基站、地下钱庄等藏匿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从境外发布信息诈骗国内群众。由于团伙成员散居世界各地,且经常变换地点,各层级互不认识,相互间仅靠互联网、手机等方式进行联系、合作,导致破案打击难度大,调查工作量大,资金追查和取证困难。

今年9月2日从亚美尼亚押解回广州侦办的129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曾在老挝、菲律宾、印度、土耳其、波兰、肯尼亚、亚美尼亚7国设立诈骗窝点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中有多达78名台湾籍犯罪嫌疑人。

对电信诈骗从严处罚,注重对帮助犯打击

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赵俊分析指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一旦诈骗得手,犯罪分子便快速将赃款跨区域、跨银行进行层层转账提取,几百万诈骗资金在几分钟内就可以转移到各地并被取走,资金的快速流转使得即使侦查人员能够快速破获案件,也难以对犯罪分子的账户进行及时冻结,赃款追缴难度大。

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审判一起39名被告的诈骗案,被告均为80后、90后。摄影罗伟雄

据赵俊介绍,广州法院在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将电信网络诈骗作为诈骗罪的从重情形酌情从严处罚,对诈骗数额无法查清的,不因犯罪数额无法认定而放弃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实践中,广州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数额难以查证的,只要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即认定为诈骗罪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进行定罪处罚;对发送诈骗信息5万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0人次以上的认定为诈骗罪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广州法院审结的案件中,被告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1人,3年至10年有期徒刑的75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31人。司法实践中,广州法院还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等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剥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重操旧业”的物质条件。

法院还注重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犯进行打击,对明知是进行电信网络诈骗,仍为犯罪提供银行卡、账号、手机改号软件、伪基站设备,或帮助犯罪分子取款的,以诈骗罪的共犯(帮助犯)进行定罪处罚。广州的蒋某林接受“幕后老板”提供的3张他人居民身份证,后冒用其中李文豪的居民身份证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农村商业银行申领10张银行卡。法院经审理,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蒋某林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另据透露,广州正在侦办阶段的两个特大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案件--推销保健底裤诈骗的121人犯罪团伙和前述的129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所有犯罪嫌疑人均已呈捕。

廖荣辉表示,“随着电信诈骗打击力度的加大,广州今年已经批捕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约500人,刑事拘留超过700人,后期的审判任务十分严峻。”

现身说法:骗子电话打到了法官手机上

广州中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赵俊向记者介绍了遭遇骗子的亲身经历。连法官的手机号和名字都能搞到,“电诈”行骗的广度可见一斑。

“他说这里是广州中院,先准确说出了我的名字,然后告诉说我吃了官司、被告上法庭了,让我到广州中院来领传票……这太好笑了,我就是广州中院的嘛。”赵俊庭长介绍,自己看了一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又有点像是法院的,于是逗对方说,“我犯了什么事,怎么领传票?”骗子听了以后,立刻露出马脚,接下来无非是电话转接给“律师”、交费等套路。赵庭长于是说,你把传票寄给我,骗子一听遇到了懂法律的,只好把电话挂掉了。

无独有偶,赵庭长还间接遇到过一次骗子。“一位市民收到一张假的法院传票,这传票上竟然签了我的名字,但没有印章。骗子还打电话通知这位市民说,要么到广州中院接受调查,要么还钱。这个市民没有被骗子唬住,真的到广州中院来询问,并和自己通了电话。赵庭长肯定地告诉对方,没有这回事,你被骗了,指引市民去警方报案。

【通讯员】彭勇 尹文龙

编辑 陈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