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高铁站附近森林火灾失火者被判一年半

清远日报 记者 彭勇珍  2016-10-20 09:45

去年4月5日发生在高铁站附近山火,烧了两天三夜。(资料图)

还记得去年4月5日发生在高铁站附近的那场大火吗?烧了两天三夜,总过火面积超过千亩,起火的原因是市民在祭祖时燃放的炮竹引发山火。记者采访了解到,引发这起森林火灾的失火者何某最终因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经市森林公安分局查明,2015年4月5日,被告人何加全及其家人到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新马村委会鱼仔坑峡山的祖宗坟地祭祖。15时许,在清理完现场后,众人便在坟前摆设祭品燃烧纸线等,最后,被告人何加全在坟头到坟顶边按半环形摆放了长卷鞭炮,并用香烟点燃,一些燃烧的鞭炮突然弹射出去引燃了坟头上方的杂草。见此情形,众人立即用铁铲等工具进行扑救,但因火势太大无法扑灭,引发山火。山火直到4月8日凌晨3时许才被全部扑灭。案发后,被告人何加全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损失。经鉴定,本次山火过火总面积为1131.77亩。

法院认定,被告人何某过失引起山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失火罪。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被认定为自首,同时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后做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的决定。


编辑 刘晓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