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 2016-10-19 08:00
18日下午,广州住建委、国规委、发改委、工商局联合发文,要加大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力度,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宣传的,如发布“日光盘”“封盘涨价”“地王”“楼王”“楼市火爆”等信息,以认筹方式变相收取定金,或者在取得预售证10日内没有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的,均被纳入查处之列。
宣传“封盘涨价”属违规
此次由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检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宣传的,如发布“日光盘”“封盘涨价”“地王”“楼王”“楼市火爆”等信息以营造市场供不应求的假象;
●捏造或散布涨价、政策变化等谣言扰乱市场秩序的;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的,如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的,如取得预售许可后不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不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
●商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的,如不执行“一房一价”标价,在标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方式,迫使买受人接受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
●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向他人销售的;
以上均被列入违法违规不正当经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