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轲 吴帆 2016-10-18 20:45
南方日报讯 18日,笔者从珠海市发改局获悉,上周起该局联合价监部门对珠海房地产市场中在售项目的价格行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市场住房成交量有所减少,仍存在标价不明、不规范行为。
据了解,从2016年10月6日起,珠海市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在销售(预售和现楼销售)前,必须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价格备案。商品住房项目在销售中,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将严肃查处违反价格报备规定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连日来,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香洲、金湾和斗门等区开展随机检查,重点对明码标价是否规范进行检查。经初步调查,暂时发现金湾区澜庭丽舍楼盘尚有十余套商品房未售,却存在未对这些商品房进行标价的行为,涉嫌构成明码标价不规范,目前执法队已到场取证调查。
珠海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实施后,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在售楼盘人气较为冷清,市场住房成交量有所减少。“大的房地产公司在政策执行方面比较到位,而一些小公司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比如没有把土地性质、是否取得预售证等情况清楚地张贴出来。”
该负责人表示,若确实存在明码市价不规范或其它违规行为,一套没标好价,开发商就需面临5000元罚款,实行一套一罚制度。对涉嫌价格欺诈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经营者依法严肃处理;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动,及时做好市场价格走势分析和预测工作。
据悉,该检查行动将一直持续到月底。
【来源】南方+原创稿
【采写】王轲 吴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