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全面推广“中介超市” 违法失信中介机构入驻将实行“一票否决”

清远发布  2016-10-18 19:24

环节多、耗时长、垄断性强……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

一提到行政审批中介机构,

不少企业都会感到很头疼。

这样的问题在清远将成为历史。

12日,记者从清远市政府办印发的《清远市中介管理平台建设方案》(下称《方案》)获悉,清远将在全市推广“中介超市”,打破市场垄断和地域保护,全面开放中介市场,积极引入市以外中介机构,培育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发展开放型的中介市场。

《方案》指出,凡是经工商、民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和依法登记设立,通过民间服务活动,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与社会经济活动有关的各种服务,或为委托人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等有偿活动的组织,即为中介机构,鼓励进入“中介超市”。进入“中介超市”的主要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处置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业。

“中介超市”将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建立“网上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网上“一站式”中介服务,并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办事受理窗口。 南方日报记者 曾亮超 摄  

入驻条件

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方案》指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中介机构提供相关资料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在“网上中介超市”信息系统,通过挂牌等方式公布相关信息,方便业主自主选择中介机构。

入驻条件包括: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介服务项目相应资质;

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的主体;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入驻的执业人员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出具的评价报告应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入驻办法包括,

自行申报:中介机构根据通知或媒体公告自行提出入驻申请。

审核确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行申报的中介机构资质等级、技术能力、收费标准、服务信息、企业诚信等情况,审核确认入驻中介机构。

采取虚实结合方式,以网络化为主,实体为辅,建立“中介超市”平台。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梳理各自分管的行业,对所分管的行业提出系统设计需求,分别制定各行业进驻“中介超市”后的业务流程。

强化考核

“一次失信,不得再入驻”

记者获悉,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设计要求,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建立“网上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网上“一站式”中介服务,并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办事受理窗口。建立实体“中介超市”,并负责日常管理与运作。

每年初,按照“随机、择优、公开”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依规公布入驻条件,通过抽签或摇珠方式,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中抽取若干家入驻“中介超市”。凡涉及财政性资金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需要中介服务的,若数额达到政府采购的要求,按《政府采购法》执行;若数额低于政府采购要求的,通过抽签或摇珠方式,从“网上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中抽取中介机构。企业投资项目可由企业从“网上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自行选择中介机构,也可以另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

《方案》指出,将健全信用评价与考核制度。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是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由市民政局制定《清远市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各行业中介机构加强管理、规范行为,实行统一的分类和信用等级标准。

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清远市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按照分类分级、动态监管的原则,分别制定对所管理行业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与考核制度。市审计局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和核查。对违法失信的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平台实行“一票否决”,做到“一次失信,不得再入驻”。已经出台相关制度的单位,须按要求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魏金锋

编辑:林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