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整顿房地产市场,将严查这九种不正当经营行为

南方+ 记者 全泽超 通讯员/张霓虹  2016-10-17 17:25

17日上午,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要对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加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打击房地产企业投机经营行为。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近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江门以“控房价、稳市场、去库存、防风险”的总体目标,市区新建商品房原则上价格备案后一年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的申报。
会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做了明确界定:一类是误导、欺诈、炒作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谣言等;另一类是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收费、捆绑搭售、“一房多卖”等。

编辑 潘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