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7 10:50
造假不应是造假者的通行证,严打托市应成为房地产投机泡沫破灭的墓志铭,监管部门必须彻底打掉“托市”造假的利益链条,尽力消除房价短期内暴涨、楼市紧张的非正常因素,才能为下一轮宏观调控提供执行基础。
深圳突击检查戳破“火爆楼市”的另一面,而这些楼市短期暴涨的非正常因素,现实中很严重,必须用强力监管遏制。
作为“房价高地”的深圳,刚经历了一轮监管执法风暴。日前,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派出12个检查组,突击检查20个在售楼盘。在网上,当地执法人员在售楼处突袭查出成堆假离婚证的图片热传,更有网友爆料“凡是有字的地方都在拍照,之前的认购书什么的文件一张一张地检查”,其突查行动让不少人感到“震惊”。
从深圳突查结果看,不少房企的套路之深让人瞠目:有楼盘开盘当天仅售出不到两成,对外却宣传“2小时劲销九成”,还有所谓的“日光盘”也是虚张声势,而捂盘等乱象也被扒了出来。
制造虚假“火爆”场景的不仅是房企,十一期间,住建部还公布了一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开发商到中介,构建了一整套利益合谋链条,通过发虚假广告、散布谣言,制造房源紧张气氛,采取违规预售、捂盘惜售等手段,反复向购房者传递同一信息:房地产市场处于严重供不应求局面,购房者多等待一天,就可能丧失宝贵的购房时机和房源,从而诱发购房者的恐慌性购买。
此次深圳多家房企造假行为曝光,很多购房者很愤怒,但类似现象并非自今日而起。“捂盘”、造假,几乎渗透入房地产领域的各个环节,从部分高价拍下地王的开发商人为限制土地资源,搞饥饿营销;再到楼盘进入销售阶段,开发商夸大宣传,释放烟幕弹,刺激购房者非理性抢购的羊群效应;作为下游的中介在房地产二手交易市场,设计各种交易陷阱,此类现象很常见。
结果它们从违规行为中获取暴利——今年3月深圳当地媒体就曝出,有深圳开发商疯狂捂盘十年之久,多赚了60亿。但这类行为受到的惩戒力度却偏弱,不少地方对此只是限期责令整改,或者象征性地罚款了事。像南京前几年出台规定,对开发商捂盘最高罚款1万元,就被指“罚款1万是捂盘动员令”。
得看到,早在2003年,房地产信息披露和监控系统就已开始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推广使用。2008年国家发改委宣布,住建部的“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初步设计概算”已经获批。2013年,相关部委又提出要实现县级以上城市联网,届时异地购房和多套购房行为监管,及房地产税政策将具备基本的数据基础支持。
但时至今日,房地产信息对外披露依然存在巨大盲区,购房者往往只能通过开发商自行对外公布的信息,来作为该处房源销售的信息参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房地产对外信息披露和预警体系建设的迟迟不见成效、现有行政管理和处罚力度太软,都让“托市”造假泛滥成灾。
击穿“托市”造假,监管不能手下留情。尽快推进全国房地产信息对外披露系统的构建速度,已是当务之急。各地政府也应完善当地商品房销售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销售的各类信息。
监管部门要将动真格的突击检查等作为常态,发现开发商和中介违规行为,要真正零容忍,该取消其经营资质的要取消,该重罚的要重罚,同时要注意跟将单位、责任人造假纳入信用记录等举措并用,还可参照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提高违规成本。
造假不应是造假者的通行证,严打托市应成为房地产投机泡沫破灭的墓志铭,监管部门必须彻底打掉“托市”造假的利益链条,尽力消除房价短期内暴涨、楼市紧张的非正常因素,才能为下一轮宏观调控提供执行基础。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对房企“托市”造假,监管不能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