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捡到女婴后再次遗弃,民警想带走孩子遭拒,这是为啥

扬子晚报  2016-10-16 16:11

10月11日早晨,姜堰华港镇67岁的村民王庭山外出干活捡到一名女弃婴,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想抱走孩子时,却遭到村民马先生夫妇阻止。民警调查发现,马先生夫妇抱养孩子已几个月,这次暂时遗弃女婴,仅仅是为了补出警记录,以备日后为孩子办理户口等手续。

村民外出干活捡到女弃婴

67岁的王庭山是姜堰华港镇野马村村民。他家有块田,下田干活必经村十五组的一座东西桥。据其介绍,11日早晨7点多,他行至十五组桥东口,看到路南边电线杆下方,摆着一个大竹篮,篮子里半躺着一个小孩。小孩戴着黄帽子,身上穿了厚厚的衣服,外面还裹着一件大人的花衣服,脚穿浅红色棉鞋。小孩皮肤白皙,面容清秀,只顾看远处大树的鸟儿追逐鸣叫。“孩子已经能坐,估计七八个月大了。”竹篮旁边,还放了个红色塑料袋,袋里装着两只塑料奶瓶。

王庭山顾不上下田干活,赶紧上前蹲下来查看,并马上报警。王庭山说,孩子是女婴,衣服的口袋里还放了张红纸条,上面写着孩子的出生日期:2016年农历二月初三出生。

民警想带走孩子遭阻止

姜堰公安局华港派出所值班民警到场,抱起孩子,联系华港镇民政科工作人员,以便送往姜堰社会福利院。

据华港派出所王警官介绍,他们到场,刚抱起孩子。家住现场不远的村民马先生夫妇赶来,说明情况,并从他们手中接过孩子。

马先生说,他和妻子结婚十年了,一直没有生孩子。几个月前的一天早晨,有好心人可能知道他家没孩子,就将这孩子送到他家门口。他们收养了孩子,还为孩子体检,一切正常,十分开心。当时,家人收养孩子心急,没报警。接下来,他和家人就当作亲生的孩子,精心抚养,希望将孩子养大成人。前段时间,他和家人想给孩子报户口,可知情人提醒他,收养弃婴是有条件的,报户口需有捡拾弃婴时的出警记录。民政部门还要上门评估收养条件。

“遗弃者”一直在等警察

家人几经商量,当天早晨,将孩子放到竹篮里,穿得暖暖的后,摆在离家不远的桥口,暗中观察,等待民警到来后,上前说明情况,抱回孩子。

民警和华港镇民政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说可以暂时收养孩子,但必须依相关程序,办理收养手续。

马先生夫妇答应,一定按程序办理领养手续。姜堰社会福利院院长叶海兵说,按照有关规定,民间捡拾的弃婴必须迅速送至当地社会福利院,由民政部门依相关程序安排。收养弃婴需要经过家庭条件评估、登报公示等程序,想收养的家庭只有符合了条件才可收养。


编辑 李珩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