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6 08:4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公布的消息称,将依法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等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15日,记者走访发现,主城区大多数地产中介门店的售房广告纷纷下架,有门店收到工商局的告诫,要求必须如实发布房源信息。
地产中介店广告集体消失
15日上午,记者在前山沃尔玛超市附近走访,这里有多家地产中介,此前每家店的玻璃门都贴满了租售房广告,如今却变得格外干净,一张白纸都没张贴。“是不是没有房卖了?”记者走进一家Q房网中介店询问,一名销售顾问这样回复:“我们正在更新房源信息,以前的都撤下了。”至于为何撤下,对方没有正面回应。
翠微西路链家地产销售经理陈小姐却道出了实情。“14日有工商局的人过来拍照,要求我们一定要如实发布房源信息,除了描述准确真实,还不能夸大宣传。”陈小姐说,除此之外,工商局还要求中介所发布的房源信息,一定是经过业主授权委托,并亲笔签署了授权委托书,对身份信息及房产证信息都进行了备案之后的房源信息。
在山场路,几乎整条街的地产中介门店前的广告都被下架,有的门店在原先张贴广告的位置贴出“房源更新,欢迎咨询”。销售顾问李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楼市火热,几乎成为卖家市场,业主一放盘短时间内被抢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方便,我们有时候会让业主把房源信息直接从微信上发过来,我们在系统直接放,中间几乎不用经过实地勘察,这是业内潜规则,但是现在这一套已经行不通了。”李先生说,目前店内员工正在联系业主重新签署委托协议。
网站广告也下架
10月14日,国家住建部公布的消息称,将依法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等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同一天,广东省住建厅和广东省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各地查处的发布违法广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的公告》,23家知名房企被查处。
记者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于2015年12月24日发布的80号令《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中要求,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多名地产中介门店的员工向记者反映,他们近日收到了工商部门下达的行政告诫书,里面也有这些内容,由于担心不按要求整改受到处罚,纷纷将租房售房的广告撤下。
地产广告下架的风潮也波及网络。新版《广告法》规定,禁止使用“日光盘”、“最优”、“最低”、“独家”等违规广告用语,此外,地产广告中频频出现的“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等词汇也被属禁用范畴。有地产网站编辑在朋友圈吐槽,“一大早接到电话,使用了‘禁词’的广告和软文都要删除,包括微信公号的。删到手软。”15日,记者打开本地多个房地产网站发现情况确有改善,首页的地产广告一改此前的“奢华”之风,广告语及图片配色变得朴素许多。
市民看法:房地产销售乱象应该重拳整治
“相关的负责部门早就应该整治这些违规中介啦。”网友“拥有”在珠海特区报官方微信留言评论说,“哄抬房价暗箱操作,搞阴阳合同,非法获取业主资料,使房越炒越高,危害社会很大的。”市民沈先生则告诉记者,年初他忙着租房,网上看到的中介房源信息,价钱便宜的打电话过去一问,全部都说被租掉了,接下来就接连不断收到中介的骚扰电话,让人厌恶。打算今年买房的市民周小姐此前看了市区多个新盘,她说,“每次进售楼部,销售都说房子很好卖当天开盘都被抢光,这样制造抢房的氛围,早该查了!”(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