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动投案有望从轻或减轻处罚

江门日报 记者 李千帆  2016-10-15 13:32

对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来说,距离10月31日的投案自首“最后通牒”截止日仅剩最后16天!10月13日中午,江门市公安局转发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市公安局呼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捣毁特大犯罪窝点、打掉特大犯罪团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予以重奖,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通告》提及,涉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应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如在今年10月31日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将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还要求,电信企业应确保到今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电话用户,应一律予以停机;各商业银行也应抓紧完成借记卡存量清理工作,自今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在同一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此外,通告还要求“一人在一家运营商最多办5张电话卡”、“ATM非同名转账24小时后到账”。

记者还了解到,近年来,江门警方在打击跨区域、系列团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上半年,江门警方先后在湖南、海南、福建等地开展行动打掉跨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11个,刑拘178人、逮捕87人,打击成效位居全省第一。

编辑 潘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