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更多价值

立即打开

深圳女子买房不成 5万定金难取回

深圳特区报 记者 李东明  2016-10-13 10:58

冯小姐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她签下的房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同意解约,但中介却索要佣金,否则5万元定金不予退回。

今年8月,Q房网的房产中介向冯小姐推荐了罗湖旺业豪苑小区的一套住宅。看房后,冯小姐便以230万元的价格与业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时支付5万元定金。几天后,冯小姐发现价格偏高,便向业主提出解约,而业主也表示同意并愿意退还定金。但冯小姐没想到,中介却提出要收3万元佣金,否则不退她5万元定金。

“交易最后没有达成,他们凭什么收佣金?”冯小姐说。

律师潘翔表示,在房产买卖交易中,中介机构仅是定金的托管方,无权对定金进行处置;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约的情况下,房产交易最终没有达成,中介也无权向买方收取佣金费用。冯小姐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讨回自己的损失。


编辑 李注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评论
提交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