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光子安检仪”岂能一停了之?

南方+  2016-10-13 11:02

如今,“弱光子安检仪”被叫停了,但绝不能一停了之,相关善后和追责,一个都不能少。

“弱光子安检仪”事件最可怕的是,这样的高风险设备被一路绿灯放行,从生产企业到使用单位全链条违法,环保监管形同虚设。

环保部10月10日下发加急文件,要求四川省环保厅对未经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根据环保部的意见,四川多地火车站、机场使用的“弱光子人体安检仪”,最大的问题在于并未遵循法律程序。《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一系列法律标准,都强调了在公众场合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高风险性,并提出限制性要求,但为何从安检设备的生产方到相关使用单位都视法律为无物?

“弱光子安检仪”从此或许将退出成都机场等,但这种安检设备对公众健康所造成的威胁和伤害并未消失。这样的局面,必须有人负责。

须负最大责任的应当是安检仪的生产方——安徽启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公司至少犯下“三宗罪”。“第一宗罪”就是用“弱光子”,这个在任何学术资料里都找不到的生造词来欺骗公众;“第二宗罪”就是将本该明显放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印在安检仪极其隐蔽的位置;“第三宗罪”是依照法律要求,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在四川使用须四川环保部门许可,但该公司只拿到合肥环保部门的生产许可,就大肆推广营销。

对于启路达的斑斑劣迹,需要追责。依照法律,环保部门当罚就罚,绝不能手软。对于“弱光子安检仪”造成的公众健康伤害,检察机关也有责任提起公益诉讼,替公众讨回公道。

作为安检仪的使用方,四川铁路、机场等管理单位,同样责无可绾。铁路、机场在采购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时,对于设备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首先应当做完善的评估。可这些单位显然没有把好审核关,不仅如此,它们还充当厂家的帮凶,一起向公众隐瞒真相。甚至在舆论广泛质疑后,它们仍拒绝认错纠正。只是称,针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安检人员会主动引导进行人工检查,回避辐射风险。

对于安检仪是如何一路绿灯进入铁路、机场等单位的,相关部门有必要查个清楚。安检仪采购前的论证和考察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人的参与,谁最终拍板了采购,这些都应对公众有个说法。

“弱光子安检仪”事件对于环保部门更是一个警告。类似“弱光子安检仪”在内的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不仅在四川,在全国各地都在广泛使用,但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却长期熟视无睹,放任这一对公众的健康威胁蔓延,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职。

这其中反映的问题,不仅有地方环保部门的怠于执法。四川省环保厅在遇到“弱光子安检仪”争议时须向上请示才知道如何处理,其中暴露出地方环保部门专业及法制素养之弱。借“弱光子安检仪”事件,环保部门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加强此类设备的监管,当好民众健康的“看门人”。

“弱光子安检仪”事件最可怕的是,这样的高风险设备被一路绿灯放行,从生产企业到使用单位全链条违法,环保监管形同虚设。如今,“弱光子安检仪”被叫停了,但绝不能一停了之,相关善后和追责,一个都不能少。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弱光子安检仪”不能一停了之

编辑 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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