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旧厂地块拟自行改造 面积为8.6万㎡

南方+  2016-10-13 08:17

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郁鸿)记者12日从珠海市住规建局获悉,珠海拱北片区丽珠医药集团改造项目规划方案(控规修改)已于当日进入批前公示阶段,丽珠医药集团申请对现有厂房按照“三旧”改造城市更新政策,自行实施拆除模式的更新改造。如果该控规修改方案获批,8.6万平方米的总用地面积调整后,可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达到6.27万平方米。

有望释放逾6万平方米可开发建设用地

丽珠医药集团项目地块位于主城区拱北片区九洲大道南侧,桂花北路东、西侧地块,北至九洲大道,南至岭南路。项目共涉及6宗用地,总用地面积86427.25平方米,产权单位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功能为工业用地。

规划方案显示,该用地危房集中、环境恶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明显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此,原权属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现状厂房按照“三旧”改造城市更新政策自行实施拆建模式的更新改造,并对控规进行修改,项目无偿提交政府“补公”用地23670.43平方米(占原用地面积27%),其中:中学用地13251.2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10419.23平方米,剩余可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62756.82平方米。

控规调整后新增公租房用地

按照规划,珠海将形成“三心三港”格局,除了吉大城市之心、拱北商贸中心外,九洲商贸中心改造以混合型功能为主要特征,以商业商贸区、商业商务区、旅游服务区三个城市综合体为核心,统筹推进城市更新,未来将打造成集酒店、办公楼、公园、购物中心、会议中心、会展中心、酒店式公寓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集群。

丽珠医药集团此次控规修改的地块位于九洲商贸中心内,改造一旦启动,将加速九洲商贸中心的建设。

控规修改后的规划图显示,丽珠医药集团原位于九洲大道与桂华北路交接的地块,将从原控规的二类居住用地和生产防护绿地调整为商务用地、商业用地和中学用地,容积率从原控规的1.8改为9.97,建筑高度从36米提高至200米。

此外,修改后的控规还新增了3310平方米的二类居住用地(公租房),控规备注显示,该地块住宅总量为121554平方米,其中公租房为12155.4平方米。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林郁鸿

编辑 胡净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