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 记者 张少鹏、宋世伟 2016-10-12 13:11
早在2014年,佛山日报曾关注有关社区减负的问题,据当时统计,平均每个社区居委会常年承接维稳、消防、城管、综治、防疫、党建、税务、计生、卫生、劳动就业的工作任务在280到300项。
社区居委不堪重负的局面,如今有望得到缓解。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佛山市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市正式实施。根据方案,行政事务进入村(社区)必须经过严格程序,对禁入村(社区)行政事务目录的事务,社区有权SAY NO!
禁入证明行政管理等拉入黑名单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多,过多过重的行政事务下放到村(居)委会,压得工作人员喘不过气。行政事务的压力使得社区干部难以腾出足够时间为社区居民解决民生问题,破坏了基层自治组织的良性运行。这种情况,并非佛山社区特有。
为解决这一难题,从去年起,民政部、省民政厅多次发文要求进一步为社区减负。佛山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根据相关文件的精神,吸取周边城市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制定了上述方案。
方案遵循“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原则,要求各政府职能部门和镇街正确处理与居民自治组织的关系,并制定了《佛山市村(社区)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根据目录,村委会、居委会应当依法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等事务事项102项和81项。
目录还特别写明各类开证明,行政管理,综合治税,各类未经市、区党委与政府批准的满意度测评调查、统计调查,各类分配的募捐任务等事务都应取消和禁入村(居)委会。但在禁入事项之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辖区居民的需要,村(居)委会对职责范围内能够如实掌握情况,可以出具相关证明。
上述负责人表示,方案实施后,各区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参考《佛山市村(社区)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制定本区村(社区)行政事务目录及村(社区)行政事务禁入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一旦目录确定了,各职能部门、镇街就不能随意给居委会摊派行政事务,居委会有权拒绝承接目录外或者禁入目录中的事务。
准入行政事务进村居须审批有经费
对于未列入村(社区)行政事务目录,又确实需由村(居)委会承担或者协助办理的行政事务事项,方案制定了一整套准入程序。
方案指出,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申请实行集中办理。每年10月底前,下一年度需由村(居)委会承担或者协助办理的行政事务事项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镇街向区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区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机构汇总各相关部门的申请材料后,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事项统一研究审核,审批。对举办培训、开展调查等临时性项目需由村(居)委会承担或者协助办理的,可即时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要求,经批准准入社区的行政事务事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与社区居委会签订行政事务准入社区服务合同,并安排经费保障社区居委会开展相应工作。
其中,购买服务类型的行政事务事项须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行政事务准入村(社区)服务合同中明确经费标准、经费支付方式等内容。其他行政事务事项可结合实际情况,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镇街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配套相关人员补助、工作经费等。
对于未签订行政事务准入村(社区)服务合同的行政事务事项,村(社区)有权拒绝接受。
保障
监察机关负责
准入监督和问责
为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方案要求各镇街每个季度组织统计是否有违规进入村(社区)的行政事务事项。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未履行准入审批程序,违规向村(居)委会委托或转移村(社区)行政事务目录范围外的行政事务事项的,相关镇街村(社区)向监察机关或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机构投诉,监察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帮助政府部门完成各类评比是社区的一项繁重工作。为此,方案强调,除省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及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要求开展的村(社区)创建评比外,其他原则上予以取消。镇街考核村(社区)仅限于法定村(社区)事务事项,对准入事务事项实行协议评估。对纳入村(社区)行政事务目录的考核检查项目,有关职能部门应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切实减轻村(社区)工作负担。
村(社区) 应取消和禁入的证明
学历证明
工作经历证明待业情况证明失业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补领婚姻登记证除外)
生育情况证明
计生证明独生证明收养关系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居民间亲属和财产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历史遗留问题证明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证明
预防接种证明
土地(山林)权属证明
新旧门牌证明统筹门诊证明资格考试的审核证明申请入户证明
死亡证明及死亡需要注销户口的证明
家庭三代有无遗传性疾病证明
讼诉证明
各项遗失证明
病痛证明
出国旅游相关情况证明
民用电使用权属证明
双无情况证明(部队家属申请补贴需要)
户籍情况证明
名字变更相关情况证明
申请港澳定居相关情况证明
房屋地址证明
居住地情况证明
房屋用途产权证明
租赁关系证明
税务用土地权属证明
公证处要求开具的赠与证明和公证证明等
社保年审生存证明等(涉及省外相关地区、相关单位要求居民委员会出具有关证明的,从方便群众办事出发,居民委员会可根据掌握情况,经集体讨论后决定是否出具有关证明)
制图/孔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