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 记者 岑雪莹 2016-10-12 12:10
市民周女士的丈夫2005年辞世,生前留下的一笔万元存款由于不知密码而无法取出,后又因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程序繁杂等原因而搁置,令该笔存款一直在银行“睡大觉”。
市珠江公证处上月开始推行的简化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程序为周女士解了忧。近日,这份小额遗产继承公证书,唤醒了这笔11年的“睡眠存款”。
周女士的丈夫生前是一名军人,于2005年在工作中不幸牺牲。当时,其公公婆婆尚健在,住在广西乡下。为了避免刺激老人家,周女士一直没把该消息告诉他们。到了去年,婆婆因病去世了,家公也中风。周女士和丈夫有一个儿子尚未成年,但儿子身体有问题需要特别照顾。
实际上,丈夫生前在银行有一笔一万元左右的存款,但周女士并不知道密码,前往银行取款时被银行告知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在周女士看来,办理继承公证需要较多证明材料,且手续复杂。周女士说,要出具丈夫家庭情况证明的内容就很繁杂,不但要证明其丈夫的父母是谁,是健在还是死亡,还需要证明其丈夫生前结过几次婚,共有几个子女,有无收养子女等等。此外,在广西乡下的公公还要到现场签名,或者在当地公证处办理相应公证书。
周女士颇为无奈,“不论是哪一条都觉得很难办理,平时要工作还要照顾儿子,根本无暇办理相关手续。”得知周女士的情况后,市珠江公证处公证员告知周女士,目前推出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她的情况完全符合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标准。
据了解,面临与周女士类似烦恼的市民也不少,可因为手续复杂加上数额较小,有些市民无柰选择放弃领取这笔存款,于是亲人生前存款便成了“睡眠存款”。
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市珠江公证处积极推行简化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程序。这些举措提高了小额遗产继承的办证效率,也为市民解忧,唤醒了“睡眠存款”。
近日,市民周女士按照公证员提示,带上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其丈夫死亡证明前往市珠江公证处,现场填写了相关申请及表格,对其丈夫家庭情况做了声明及保证,同时还承诺会妥善处理该笔存款。珠江公证处公证员根据申请为其出具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书。凭这份公证书,周女士到银行成功领取了其丈夫生前存款,解了家庭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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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小额遗产”公证所需材料
申请办理小额遗产继承一般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小额遗产凭证;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除申请人之外,其他继承人均可以不必到场。
温馨提醒
三种情况不能走简易程序
市珠江公证处的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小额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的储蓄、基金、股票、有价证券、养老金、公积金、工资、企业年金补贴、金融产品及其他可以确定具体数额的动产。
为了维护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降低办证风险,申请人需在公证员面前写下承诺书,保证申请人申办公证并领取存款的行为已经征得其他继承人的一致同意,并保证领取存款后,与其他继承人进行分配。
市珠江公证处公证员提示,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虽然是简易程序,但是程序的简化也意味着风险提升,如发生虚假陈述或私吞存款等情形,对公证机构造成损害的,申请人应承担包括经济赔偿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同时,如果被继承人(即死者)就该笔小额遗产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或者申请人在本市公证信息库有不诚信记录,以及公证员在审查中发现申请人的陈述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有重大疑义的情形都将不能按照简易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