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元以下”车辆不能做网约车?

南方+ 记者 全泽超 实习生 廖超  2016-10-11 09:59

网约车给市民生活带来不少便利,如何加强管理一直是坊间热门话题。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近日也在官网对《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江门市小客车合乘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价格低于15万元的私家车或许失去当网约车的资格,不少网约车司机直指“门槛太高”。

15万以下车辆不能做网约车

根据《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使用3年内的车辆,机动车销售发票金额不低于15万元。3年以上6年以下的车辆,须经过具有发改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价格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格不低于15万元。这也意味着15万元以下的车辆没有资格从事网约车经营。

除符合发票金额高于15万元的条件外,细则还对网约车的排量、轴距、车身尺寸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按规定,发动机排量2.0L或1.4T及以上;轴距2750mm及以上;车辆尺寸4800毫米×1800毫米×1450毫米及以上的私家车才有资格申请成为网约车。要想成为网约车,还需应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安装或喷涂符合县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络预约出租车标志标识等。

另据《江门市小客车合乘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拼车服务提供者,需在出行2小时前在合乘平台发布出行计划、时间、路线;在非节假日,只能在早晚通勤时段(7时—9时,17时—19时)分别提供一次合乘出行;在节假日,可在全天提供不超过两次的合乘出行。

公众假期间公示被指缺乏诚意

9月30日,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在其官网上公示上述征求意见稿,截至10月9日,共10天。然而,公示翌日即进入了长达7天的国庆黄金周,除却公众假期,两则征求意见稿接收市民意见的时间仅有3天。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很多网约车司机并不知道这两份事关其切身利益的管理细则正在公示。有网约车司机认为,这样的公示和征集意见无非是“走形式”,相关部门缺乏向市民倾听声音的诚意。

对市民的质疑,江门市交通局回应表示,由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11月1日正式施行,江门相关管理细则计划同步实施,因而时间紧迫。江门交通局表示已在官网和官方微信进行了公示,部分媒体也进行了报道。

不少网约车司机表示要转行

杨师傅2015年开始成为网约车司机,平时开着他新买的丰田小汽车在市区拉活。生意好的时候杨师傅一个月能赚七八千元,在江门算是不错的收入了。得知江门拟出台对网约车这一管理细则后,杨师傅很担忧:“我的车不符合要求,如果江门对网约车的管理细则正式实施,我只能转行了。”

张师傅的车辆购置计税价格超过15万元,但排量只有1.8L,同样不符合要求,“我问了一下身边做网约车的同行,几乎没有几个人的车辆能达到要求的”。由于达不到转为合法网约车的要求,许多网约车司机纷纷表示不会再投入成本购置车辆,到时或许只能选择转行。

近日,北上广深以及重庆、杭州等城市纷纷将网约车的管理细则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记者仔细比较发现,江门对网约车的车辆要求甚至比不少大城市更为严格。上述城市大部分都对车辆的排量有要求,但不对车辆价格作出要求。杭州对车辆的价格作出要求,但也仅仅要求计税价格为12万元以上。

经常利用网约车代步的刘先生表示,能买得起15万元以上,排量2.0L以上的小汽车的市民经济条件相对会比较宽裕,他们当网约车司机的可能性不大。刘先生担心管理细则正式出台后会导致网约车数量大幅减少,网约车的价格上升。

回应

让网约车出租车“差异发展”

《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何为网约车设置如此高的门槛?江门市交通局回应称这是为了让网约车和出租车“差异发展”。

江门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论巡游车还是网约车,都属于出租车,是市民日常重要的出行方式之一,发挥补充公共交通的积极作用。国务院发布的网约车新政提出“巡游出租汽车(即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即网约车)要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的服务定位。江门市交通局结合江门市民出行需求和出租车行业现状,制定上述规定,目的是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为市民提供差异化的出租车服务,引导出租车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也就是说,交通部门的想法是引导网约车做中高端市场,低端市场还是留给传统的“巡游出租车”。

交通部门表示,待征集意见结束后,还将根据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参照周边城市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编辑 潘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