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已执行新的产假规定 妈妈们可享178天产假

河源日报 记者 田红秀  2016-10-11 09:49

计划或准备生二孩的妈妈们有新福利啦!记者10日从市卫计局获悉,自9月29日起,河源开始执行新的产假规定,河源妈妈可享受178天产假。

记者从市卫计局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以来,河源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二孩”政策。据统计,今年1至8月,全市共出生二孩1.67万,二孩出生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400人。

日前,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自9月29日起施行。根据新条例,广东产假由原来的128天延长至178天。按此前条例,女性产假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假(二孩以内)=128天;按新条例调整后,女性产假为:98天基本产假80天计生奖励假(二孩以内)=178天。在具体实施方面,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天的计生奖励假,再加上98天基本产假,即可享受178天产假。而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另外,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可自行累加产假天数。根据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男性陪产假增加至15天。


编辑 李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