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祁雷 2016-10-10 21:18
“8.2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129名嫌疑人被批捕案件涉及全国25个省市,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
今年9月,129名电信诈骗嫌疑人(其中中国大陆籍51名、中国台湾籍78名)从亚美尼亚共和国顺利押解回穗。日前,该案又有7名犯罪嫌疑人在北京、广州、深圳等地落网。
10月9日,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协调下,海珠、黄埔、花都、番禺区检察院对上述129名电信诈骗嫌疑人签发了逮捕证,批准逮捕,宣告广州警方主侦、公安部督办的“8.2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专案圆满侦破。
据悉,警方初步查证该团伙涉及中国25个省市的电信诈骗案件200多宗,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
最大一宗涉案金额达1040万
今年8月20日,亚美尼亚共和国执法部门先后打掉6个涉电信诈骗犯罪窝点,抓获129名电信诈骗嫌疑人,初步核实中国10多个省发生的冒充公检法类电信诈骗案件数十宗,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其中涉及广东省的案件最多(20宗,其中广州市10宗)。
据介绍,由于事主全部是大陆民众,且此案是团伙作案,为便于整案侦办、追缴赃款,依法惩处犯罪,切实维护事主合法权益,在公安部等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斡旋下,亚方同意将12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移交我国。
“该团伙非常狡猾,鉴于中国警方不断加大对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的力度,不断在亚洲、欧洲、非洲多国转移作案窝点,至今年年中才逐渐转到亚美尼亚。”广州警方介绍。
经审查,警方已初步查清该跨境特大电信诈骗团伙的主犯和团伙头目主要是中国台湾籍人,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招募人员,在亚美尼亚共建立电信诈骗窝点6个,其作案手段及基本组织架构、涉案人员角色分工等情况已初步查清。“团伙成员涉全国及11个省,主要以湖北、四川、福建、广西等省区为主,从今年5月初开始分批到亚美尼亚,分头进入设在该国的6个诈骗窝点。”据介绍,警方目前初步查明该团伙以“冒充公检法”的手法针对中国大陆的民众实施电信诈骗作案,涉及全国25个省市的案件达200多宗,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其中最大一宗涉案金额达1040万元)。经办案民警逐一核对,目前已找到被诈骗事主的案件有86宗,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600多万。
记者了解到,国庆节期间,“8.20”专案组再次传来捷报:经严密布控,该跨国电信诈骗集团6号窝点的7名在逃嫌疑人(均为男性,均福建人)分别在北京、广州、深圳等地落网归案,至此该团伙被抓获的成员共达136名。
成员每月底薪5000元,骗款5-8%作“提成”
据介绍,该团伙成员分为一、二、三线:一线多为大陆人,冒充医保局、通讯公司客服等人员;二线的既有台湾人也有大陆人,冒充北京、上海等地公安机关人员;三线的基本都是台湾人,冒充检察官或公证处人员。
如今年6月份,该团伙主犯“阿龙”(台湾人)找到手下头目曾某(男,41岁,绰号“三哥”,台湾彰化人),要求其组织诈骗团伙去亚美尼亚建立窝点实施诈骗。曾某于7月20日先行到亚美尼亚,以“合伙投资开餐厅”为掩护,其联系的中国大陆及台湾人共35名团伙成员陆续于7月底和8月初到达,组建成该团伙在亚美尼亚的1号诈骗窝点。
1号诈骗窝点的头目是曾某,“键盘手”(指专门用网络及电话联系事主的犯罪分子)是陈某(男,22岁,福建漳浦人),一线23人,均为中国大陆来的人员,冒充“医保局”人员;二线人员为台湾人11名,冒充“北京市公安局警察”;三线人员也是2名台湾人,冒充“检察官”,负责最关键的环节:诱骗事主转账。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诈骗成功率,该团伙还经常更新“诈骗剧本”,声称事主账户涉嫌犯罪,或是身份信息被盗用,以此为由让事主将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进行所谓“核查监管”,然后就有专人快速将账户里的钱转到多个二级、三级账户上,由专门的取款组(俗称“车手”)取现。
该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内部有统一的管理食宿、上班时间、工作流程、纪律等制度,成员不能外出。日常作息是:以北京时间为准(与亚美尼亚相差4个时区),上午8-12时“上班”,中午12-13时吃午饭,下午13-17时继续“上班”,17时半吃晚饭,19-21时开会“培训”,晚24时睡觉。团伙成员每月底薪人民币5000-6000元,诈骗得逞后还有骗款的5-8%作为“提成”。
诈骗手法:首先利用网络电话“点对点”呼叫中国大陆的事主(也有群发语音包的),如事主回应,则称其医保卡被扣钱。事主询问为何被扣钱时,一线人员就冒充“医保局”人员,简单套取登记事主姓名、电话、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后,假装为其查询,并告知事主经查询后,医保卡确实欠费,谎称帮其转到相关公安部门核查,下一步就是转给冒充公安民警的团伙二线人员。
二线人员冒充“某某市公安局警察”,在详细套取记录事主的信息后,谎称事主的医保卡被盗刷,需偿还盗刷资金、账户涉嫌金融诈骗非法洗钱要冻结,如果不想被冻结,就交给检察官处理,并谎称某某检察官专案负责,帮其沟通,接着就把电话转给团伙中冒充检察官的三线人员。
三线人员冒充检察官,以核查账户资金和金融监管的名义,要求事主按其指引开卡转账至其指定的所谓“安全账户”,协助调查来证明其“清白”。事主根据对方的指令进行网银登录操作后,团伙成员就会快速将账户里面的钱通过网银交易转到二、三级账户上,由台湾的取款组取现,最后把现金赃款存到指定的诈骗集团成员账户上。
【通讯录】晏楠 张毅涛 岑柏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