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杂志 2016-10-07 11:26
明朝灭亡之后,在读书人普遍沉浸于亡国之痛、故国之思的时候,一些有识之士冷静下来,认真反思和总结明朝灭亡的教训,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有顾炎武、王夫之等人。他们亲眼目睹了明代的灭亡,熟悉明代制度和史实,对晚明吏治的败坏有着切肤之痛,作为明朝最后的知识分子,他们的反思值得后人深思。
顾炎武分析明末吏治腐败原因的时候指出,“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明代官俸的确微薄,一个正七品知县一年的工资是90石粮食,由于粮食常常短缺,还不能完全发粮食,只能发12石粮食、27两银子和360贯钞,晚明纸币贬值,360贯钞票连1石大米都买不到,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赶上运气不好,银子也被折合成胡椒之类的东西,需要官员自己拿到市场上卖掉。
这就造成了明代清廉自守的官员生活非常困难。举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明初一个名叫曾秉正的正三品的通政使,卸任的时候,连回家的路费都掏不起,把自己的四岁女儿卖掉才凑齐路费。而最可怕的是,这个标准是朱元璋定下的“祖制”,二百多年过去了,不管物价怎么涨,工资还是纹丝不动。正统六年,监察御史曹泰上了一个奏折,分析了官员合法收支情况,指出工资根本不够官员养家糊口,希望“量为增益,俾足养廉。其仍贪污冒法者置之重典,则贪风息矣”。洋洋洒洒几千字,中心思想就三个字:涨工资,结果,朝廷也批了三个字:“遵祖制”。一方面,朝廷发的合法工资很低,另一方面,朝廷对官员“擦边球”的隐形收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这就导致了“常例钱”等官场陋规盛行,恶化了官场生态。
王夫之反思明代州县吏治的时候,说“胥吏威行于郡邑”。明代官员的工资低,但好歹还有工资,州县的胥吏,很多连工资都没有,只能领到一点点生活费,而且胥吏的政治地位很低,胥吏的子弟连科举都不能参加。但是,很多人挤破头都想到衙门里谋个差事,当然不是为朝廷当差、为百姓服务的政治觉悟有多高,而是因为有利可图。“儒官初任,政未谙练,拱手仰成,以吏为师。吏满三年,金箱玉囊,动盈千数。”州县长官大多数是科举出身,人生的大多数时光都耗费在四书五经和吟诗作文上了,对衙门事务并不熟悉,甚至不屑关注,于是衙门里的大小事务都由胥吏经手和把持。他们利用各种文书、诉讼、征粮的机会,大量收受贿赂,再用一部分赃款贿赂上司,这就加剧了州县吏治的败坏。
总的来说,明代吏治思想与制度,在古代算是比较完善的,学者钱穆对此评价道:“故明之吏治,且驾唐、宋而上之,几有两汉之风。”反思历史,明代吏治制度之严密,腐败速度之迅速,都是超乎想象的,其经验教训、成败得失,也都值得认真研究和反思。
清承明制,吏治制度无大改观,甚至在某些方面有所倒退。直到清末,对吏治制度的探讨才有了新的视角,比如梁启超指出:“监督官吏之事,其势不得不责成于人民。是故欲君权之有限也,不可不用民权;欲官权之有限也,更不可不用民权。”对“民权”的强调,是对数百年前朱元璋强化“君权”的历史呼应,这一呼应,跨越了明清两代,穿越了数百年的历史烟云。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既是永恒的吏治课题,也是我们这一代人艰巨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