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期间应酬多 珠海交警一晚查获3名酒驾司机

南方+  2016-10-06 09:02

为避免节日期间酒后驾车肇事,国庆期间,珠海交警在全市多个位置设置岗点,每日严查酒驾。记者从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4日晚,又有3名酒驾司机落网,将面临相应处罚。

第一名:

等红绿灯遇交警

10月4日晚上,金湾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机场路高尔夫红绿灯路口处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大约9时许,一辆粤JTS××9牌号白色SUV从远处慢慢开来。白色小车把车开到了前方红绿灯处,等到绿灯亮起司机准备挂挡时,几名交警立即上前将小车拦停。司机陈某摇下车窗,看到交警的反光衣映入眼帘,望着交警:“阿sir,出啥事儿了”?

这一说话,陈某满嘴的酒气飘散在空气中,他顿时用手捂住了嘴巴。交警拿出酒精测试仪要陈某下车检查,发现车上还坐着其妻子和女儿。陈某闭上眼睛使劲一吹,测试仪传来“对不起,您喝酒了”的语音提示,结果是42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最后陈某因酒后开车将面临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第二名:

无证驾驶还喝酒

10月4日晚,高栏港交警大队设卡查酒驾,突然一辆车身残旧的摩托车引起了潘警官的注意,定睛一看,摩托车居然还没有号牌。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经检查,摩托车没有号牌不说,驾驶员易某还是“无证之人”。更可怕的是,交警和易某交流过程中,隐隐约约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着酒味,于是马上对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是4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易某向交警交代,自己在南水附近吃饭,想着国庆假期不用上班,忍不住就喝了几杯。饭局结束,自己也在酒精的作用下,壮胆开车回家。最终,易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无号牌摩托车、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50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

第三名:

看到交警掉头就跑

10月4日晚,斗门交警大队在西堤路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大约11时左右,黎警官发现离卡点100米左右距离有一辆粤CKH××6牌号银色的小车停在路边,并且准备掉头往反方向行驶。黎警官迅速上前对小车进行拦停。

小车停车后,黎警官上前敲打车窗玻璃,要求司机下车接受检查。司机萧某慢慢摇下了车窗,一股浓烈熏鼻的酒精味迎面扑来,还没等交警开口,驾驶员萧某便向交警求情,说道:“阿sir,我在斗门乾务镇开了一家工厂,今晚碰巧有客户过来吃饭,就和他们喝了两杯啤酒,不多不少,两杯肯定没事”。萧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是75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最后,萧某将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珠江晚报)

编辑 胡净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