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456辆超标电动车被查扣,驾驶人罚200元扣12分

东江时报  2016-10-02 09:54

昨日上午10时起,交警对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正式开罚。

昨日上午10时起,惠州交警对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正式开罚,截止昨日12时全市共查扣超标电动车456辆,其中惠城区和仲恺高新区共计360辆。按照相关规定,这些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将面临2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交警提醒,自10月1日起,惠州全市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据了解,根据《惠州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和《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退市的通告》规定,超标电动车从10月1日起禁止在惠州全市范围内上路行驶。市交警部门对10月1日起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将进行查处。昨日上午10时起,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设立76个执勤点,组织866名警力开展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行为查处专项行动。

当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一辆超标电动车正沿市区横江三路往河南岸方向行驶,被执勤交警发现并拦了下来。“我也知道超标电动车不能上路了,但以为不会查得这么严,没想到刚出门就被查了。”驾驶人李先生表示,这辆超标电动车今年8月刚换了一组新电池,确实不太舍得直接退市。

“虽然路面上的超标电动车已经大幅减少,但仍有个别车辆违规上路行驶。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进行查处。”市交警支队江南大队桥西中队中队长廖海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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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标电动车闯红灯将处50元罚款

当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一辆合标电动车沿市区东湖西路 (往水口大湖溪方向)行驶,当车辆在康宁路与东湖西路交会红绿灯路口停下时,一名执勤交警立即走向前提醒驾驶人,驾驶合标车上路注意沿非机动车道并靠右行驶。

“合标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但开车上路还是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合标电动车上路行驶应走非机动车道,无非机动车的,应当靠道路右侧通行;驾驶人须年满16周岁,随车携带行驶证并悬挂车辆号牌;为了保障驾驶人的出行安全,骑合标电动车必须佩带安全头盔,并建议车辆购买保险。同时,不得有随意变道、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闯红灯违法行为将处罚款50元。

编辑 糜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