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 | 下月起汕头公积金三业务可在银行办理

南方+  2016-09-26 10:38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汕头市住房公积金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将进行升级。10月8日开始,职工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被单位辞退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这三项业务可在有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归集银行网点上直接办理(各区县缴存单位及职工仍须在原区县归集开户网点办理)。

记者了解到,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公告称将于9月30日对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为保障做好新、老系统数据和财务结算时点的准确对接,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将于9月27日(星期二)至9月30日(星期五)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及各区县管理部9月30日(星期五)也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据了解,新系统将于10月1日正式上线,届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新增加授权各归集受托银行直接办理职工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被单位辞退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三项业务。从10月8日开始,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办理上述三项业务时,可在有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归集银行网点上直接办理(各区县缴存单位及职工仍须在原区县归集开户网点办理)。而原授权各归集受托银行直接办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补充家庭物业管理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职工每年七月份正常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三项业务,在中心新系统上线后,仍继续授权在原各归集行开户网点直接上中心新系统办理。

(汕头都市报 记者魏青)


编辑 陈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