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尚黎阳 2016-09-26 08:13
执行难怎么办?法院将启动悬赏执行!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实行悬赏执行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并施行,老年人、残疾人或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院将依职权启动悬赏执行。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执行案件,重大执行信访案件,法院也将依职权启动。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颁布的《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对悬赏执行作了原则性规定,此次广东省高院的《意见》结合当地执行工作实际做了细化,共16条,对悬赏执行的悬赏主体、适用案件范围、悬赏执行启动程序、悬赏公告费和悬赏金来源、悬赏公告内容、形式、悬赏金领取条件、对举报人的保密等问题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发动社会力量寻找线索
据介绍,省内执行案件主要集中在民事领域,根据最高法院的统计,自然人老赖占80%以上,法人不到20%。而执行难的重要成因,除了难找到被执行人,还有难查到其可执行的财产。
记者了解到,通过法院向社会发布公告,由社会公众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下落或线索,法院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给予举报人一定奖金的执行措施的方式,可以对隐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产生心理压力,使其有福不能享、有钱不敢花,有助于遏制其逃债行为,促使其自动履行债务。实行悬赏执行,有利于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破解具体案件执行难。
据介绍,广东执行案件约占全国的近1/10,今年以来从解决突出问题、出台工作规范、开展专项活动、解决重点案件等方面,全面推进工作开展,1-8月,执结案件21万件,执行标的总额超过905亿,同比分别增长40%和202%。
在法院官网发布悬赏公告不收费
除法院依职权启动外,申请执行人也可申请悬赏执行。《意见》规定,法院因执行工作需要,决定采取悬赏执行措施的,悬赏公告费、悬赏金由法院专项资金负担,悬赏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本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自行申请悬赏执行的,悬赏执行公告可以在法院公告栏和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也可以在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上发布,以这些形式发布的悬赏执行公告不收取公告费用。
申请执行人也可选择在报刊、广播电视、商业网站或户外广告平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但需要自行承担公告费。选择有偿发布悬赏执行公告的,在收到法院通知后七日内,需向发布人预交公告费,不预交的,视为撤销悬赏执行申请。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负担的,金额或标准由申请执行人在悬赏执行申请书中确定,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先行垫付,不过,待案件执行到位后,就可以从执行款中扣还,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以增加被执行人的失信赖债成本。
悬赏执行公告中,除了要写明被执行人基本情况、案号、标的等,一般还应写明悬赏执行的对象,和相关财产线索或其下落等。此外,还有悬赏金的金额或标准、领取条件和支付办法,以及法院接受举报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
《意见》明确了悬赏金领取符合的条件,除了举报人所提供的财产线索真实且系合法取得,举报的财产还不能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报告的、法院或其他机关已掌握的范围。其中,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意见》还规定,不得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举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申请执行人的员工发放悬赏金,已经发放的予以追回,并追究妨害民事诉讼的责任。
为防止个别执行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该制度,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调查和协助调查责任推给债权人,《意见》明确,仅在法院依职权不能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时,才能启动悬赏执行。
已悬赏举报后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法院应当审查执行人员对未能发现该项财产是否有过错,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应该查到该财产而没有查到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有关国家公职人员应该协助提供而未提供的,按照法律规定追究相关的责任,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哪些案件可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
经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报告和执行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本案全部债务的;
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其财产状况的;
人民法院认为可以采取悬赏执行的其他案件。
哪些案件法院依职权悬赏执行?
申请执行人为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或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执行案件;
重大执行信访案件。
【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潘玲娜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