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转移就近办,各县区或银行网点也可办理

南方+ 记者 张峰  2016-09-23 08:10

市民公积金异地转移可在就近银行网点办理,不必专程跑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 南方日报记者 王昌辉 摄

以往,职工随企业入惠工作或择业来到惠州,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都须跑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印盖章。“以后就不用跑来跑去了。”该中心日前发布通知正式启用电子版《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受证明》,即日起,外地转入市民不管是市区还是各县区,公积金缴存职工凭身份证和新单位出具的《转移接收证明》或《工作证明》到就近的公积金县区管理部或承办归集业务银行网点打印即可。

“以前,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不管在中心城区还是各县区,都必须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印和盖章,才能把异地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到惠州的公积金账户里。”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一次带齐资料还好,有些在县区工作的缴存职工,资料没准备齐全,来回跑确实不容易。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的提速,职工区域间的流动性也变得频繁。该中心统计介绍,仅在2016年上半年,由于工作地转换需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受手续的就有几百宗。在“企业服务月”便民、利民服务的大背景下,优化和改善异地转移服务势在必行。

“新系统的完善和运营提供了改善的空间。”该负责人介绍,当前,随着市住房公积金运营与监管系统的归集子系统全面运行,只要新单位为职工在惠州公积金中心开了户,系统里就有职工的个人信息,职工带上身份证、《转移接收证明》或《工作证明》到公积金中心县区管理部或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打印就可办理,无需再专程到该管理中心。

记者同时了解到,当前《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服务指南》也已上传到该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hzgjj.cn/),办理异地转移业务职工可登录查阅。

编辑 谢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