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官员的公车大受欢迎,可离开公车的司机怎么办?

南方+ 记者 刘龙飞 卢佳琦  2016-09-21 10:53

8月26日,在广州市产权交易所公务车辆公开处置频道网站上,一场火爆的“网络拍卖会”几乎持续了一整天。当天9:30到18:00,短短几个小时之内,600多名竞拍人将网站上的99辆公车全部拍走,总成交价达513.23万元。其中,备受关注的一辆最低起拍价为1300元的轿车受到追捧,经过29次出价,最终以1.68万元成交。

“被封存了将近一年时间,这些公车终于有了归宿。”拍卖会上,不少参加竞拍的广州市民纷纷发出感叹。去年9月,广州市直单位纳入改革范围的5000多辆公车被统一封存,此后,这批公车的处理一直受到广泛关注。此次网络拍卖会的成功举行,拉开了广州市车改后公车处理的帷幕。

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在接受《南方》杂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被清理公车进行拍卖,是很多地方公车改革后的“标准动作”,从广州等地的实践来看,采取网络拍卖等创新方式值得肯定,但搁置太久等问题却值得反思。

公车拍卖受到青睐

根据2015年初通过的广东车改方案,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于9月底前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一年多时间来,广东各地车改进展顺利,取得了很好的改革成效。

公开资料显示,在各地车改的过程中,被清理封存的公车数量相当可观。如省直单位需处理公车总数约3000辆,广州市封存公车5000多辆,清远市取消公车2600辆,湛江清理市直单位公务用车1252辆,等等。

“车改后一部分公车被清理了出来,对这些公车的处理,很多人都在关注。”《南方》杂志记者采访的多地官员均表示,大概从去年年底开始,就有不少人陆续向他们打听公车的去向问题。

作为在全省最早完成公车改革,从省直机关清理出来的公车,最先开启了公车处理模式。

2015年9月5日,有广东车改“第一拍”之称的广东省省直机关公车第一场拍卖会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有媒体报道,“第一拍”现场十分火爆,103辆公车成交101辆,每轮竞价大多在10手以上。

省拍卖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这批省直机关公车的拍卖,除了第一场拍卖会为现场竞拍之外,其他均采取“互联网+拍卖”的网拍方式。即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开发建设的“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全方位公示拍卖信息和结果,全程利用电子网络化手段进行公车拍卖。

“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上开辟公共资源交易栏目进行公车拍卖,这在公车处置中属于全国首创。”该负责人介绍,这种拍卖方式,使得拍卖过程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和拍卖更加便民、利民,交易成本也会大幅下降。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15日,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车拍卖前13场公告拍卖车辆872辆,成交778辆,撤拍3辆,流拍91辆,成交率89.53%,溢价率42.93%,起拍均价3.96万元,成交均价5.66万元,总成交价4405.325万元。

国内知名拍卖师韩振华分析,公车之所以受到青睐,是因为车源集中、品牌多样,数量众多,拍卖方式可信度高,公正性强;拍卖信息公开、价格透明公道;公务用车一般维护保养较好,车辆贬损度低。公务用车手续齐全,大多没有法律权属纠纷等特点。

不过,在公车拍卖备受关注的同时,一些地方处理公车效率相对滞后,也饱受诟病。今年年初,有广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曾指出,公车不应封存太久,应该加快公车处理的速度。有媒体走访发现,不少公车由于日晒雨淋,已经锈迹斑斑甚至爆胎,而长期租用停车场所,也需要花费不少租金。

彭澎建议,公车拍卖涉及公共利益,在整个拍卖过程中,必须坚守公开、公正、透明的底线原则,拍卖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在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运行。但与此同时,各地也要提高处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服役”公车被戴上“金箍圈”

与被处理的公车相比,车改后被留下来继续“服役”的公车,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今年6月以来,在肇庆市高要城区,不少喷涂了“公务用车”标识的车辆开始出现在道路上,公车的身份一目了然。

“通过对公务用车进行标识管理,身份一目了然并随车有监督电话,市民可以对公车进行实时监督。”高要区车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区250多辆公务车全部完成了“统一着装”。

高要区公车发生的“变脸”,正是多地被保留的公车现状的代表。根据2015年出台的《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2015年5月,广东省发改委副主任黎明在做客广东民声热线节目时曾透露,公车改革后留下来的公车,除了特殊需要的,一定会有明确的标识,虽然不会标明具体单位,但市民看到就可以进行监督,省发改委也鼓励市民监督。

“虽然只是在车身上喷上4个字,但它好比给公车戴上了‘金箍圈’。”深圳市坪山新区一位执法人员表示,今后公车在路上的一举一动就要接受群众火眼金睛的监督,对防止公车私用、开“霸王车”、压实线、超速等行为,将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喷上标识推动了公车管理的规范化,而对一些违规行为进行“动真格”的处理,则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2015年12月,广东省纪委通报了龙门县一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件。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间,广东省龙门县平陵镇司法所所长陈秀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擅自将该所公务用车的“司法”标识撕掉,多次驾驶该公车上下班、外出吃饭、搭载妻子到县城购物等。经研究,龙门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陈秀平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多位公务人员告诉记者,公务用车被打上标识之后,他们感觉被监督的力度大了很多,现在在工作中都十分注意,哪怕是在出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去吃个工作餐,也会尽量不使用公务车。

广东省监察厅原副厅长、第三届广东省监察学会会长谢谷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除了对保留下来的执法执勤用车(公安、国安等部门需要执行特殊任务的除外)统一喷涂明显的公车标识之外,还可以采取建立公务用车工作日记、车管部门和司机对每次出车的任务、人员、时间、地点一一登记,给公车安装GPS记录仪,通过科技手段实时监控行车记录等方式,对公车进行有效监督。

公车司机去哪儿

车改带来了公车数量的减少,那么,曾与公车一体存在的车牌、司机等又将如何安置?

据了解,在省直机关和广州市直机关的公车拍卖中,都不带车牌指标。按照规定,拍卖成交的车辆,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原机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

“大部分车牌应该重新回流到竞拍、摇号中去,这是一种模式;如果是一些特别的号,可能需要保存。”彭澎表示。

与对车牌的处理不同,对司机群体的处理,显然是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

事实上,在公车改革中受冲击最大的是两类人,一是领导干部,二是单位司机。前者被触动的是面子,后者被触动的却是饭碗。

谢谷梁介绍,公车司机属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一般占行政编制的10%~15%。司机队伍中来自部队退伍兵、志愿兵的不少,而且是经过严格考察后选调进来的,一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比较高。车改后大部分司机无车可开,需要转行或另谋出路。

广州市某区一位官员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部门在车改后保留了两辆车,一辆属于下属事业单位,一辆属于部门使用。但原来的5个司机(1个编制人员,4个聘用人员)却仍未得到安置,现在5个人的工作量骤减,司机室基本上成了喝茶的地方。

“看他们太闲了,有时候我们要出去办事,甚至会叫他们来搭把手,帮我们开自己的私家车。”该官员透露。

清远市某县民政局一位领导表示,由于经常要下乡去调研,开车需要走山路,就算用自己的私家车,有时候也需要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帮忙开车。

专家建议,根据一些试点的经验,在坚持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对司机去向可以安排五条出路:一是本人具备条件的,鼓励其报考公务员或转任其他岗位;二是成立社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机关出租车队,安置一批司机;三是已到或接近退休年龄的,可按政策办理退休或提前退休;四是愿意退职后自谋职业的,按有关政策办理并提供帮助;五是对临时工、合同工按合约规定解除雇用关系。

【来源】南方杂志

编辑 丁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