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知圈 2016-09-21 02:30
死后捐赠遗体的名单中,多了一位省部级高官。
他更是一位老党员,生于1924年,16岁入党。建国前就曾担任中共海安县委书记、中共泰州专区公安局局长等职,建国后官至司法部副部长,是司法部的元老级人物,1979年司法部重建之际发挥过重要作用。
9月20日,朱剑明逝世的消息经媒体披露。享年92岁的他,于9月11日凌晨1点7分在北京逝世。引人关注的是,根据朱剑明的遗愿和家属意见,他的遗体器官将捐献给国家医学事业。
了解中国遗体捐赠现状的,都会对这位老人肃然起敬。
司法部元老
在朱剑明长达92年的人生经历中,司法部的经历是重要的一部分。
司法部于1949年成立,1959年被撤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公、检、法、司系统相继恢复。1979年下半年国家正式筹备组建司法部并于翌年正式办公。
重建后的司法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政法教育。当时,各政法部门均急需人才,中央把政法教育的重任交给了司法部,司法部统管全国政法院校,统管检、法、司及公安的干部培训,以及全国军队转业干部政法专业训练工作。
郭阳曾在司法部任教育司干训处处长,并参与了司法部的恢复重建和全国律协的创建工作。据他回忆,当时,朱剑明任司法部常务副部长,主管教育司,其布置教育司负责人王浩、苏文安排部署政法院校恢复教学工作后,布置教育司负责人余叔通安排制定我国政法教育十年规划,而郭阳承担起了具体起草规划的任务。
郭阳回忆说,“朱副部长对此事抓得很紧,他几乎每周都召见余叔通同志和我,对我们送去的稿子一字一句反复推敲,提出修改意见,予以具体指导。我们拿回修改后,下周再向他交出修改稿。如此往复1个月左右,终于成文通过。”
郭阳表示,此后,在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陈丕显主持的例会上,朱剑明全文选读了这一规划稿,得到了中央政法各部门负责同志的赞同,成为我国政法教育一段时期内的指导性文件。
遗体捐献
关于捐献遗体,据了解,建国初期,不少高级干部都曾公开表示过自己的心愿。
《人民日报》1995年5月29日刊登的长篇通讯《陈云同志最后的321天》,文中记载:关于陈云同志的后事,早在50年代他就交代过。
1959年2月10日,他曾经专门给中央写了一封信。信中说:“前几年有一次中央委员全体会议上自愿签名死后火葬,那一次我未出席会议所以没有签字。我是赞成火葬的,特补此信,作为我的补签字。”“同时我还赞成尸体解剖的,因为这无损于死者而有益于医学。因此,如果我死后医生觉得那些器官需要解剖来证实一下当时诊断医疗是否正确,请让医生解剖。”1991年,中央作出了关于丧事从简的决定以后,陈云同志非常拥护,多次交代,他死后一定要照此办理。
此外,周恩来总理的夫人邓颖超也曾在她晚年立的遗嘱中要求对自己的遗体进行捐献。1978年7月1日,邓颖超给党中央写信安排自己的后事,她在信中写道:人总是要死的,对于我死后的处理,恳切要求党中央批准我以下要求:
●遗体解剖后火化。
●骨灰不保留,撒掉。这是在1956年决定实行火葬后,我和周恩来同志约定的。
●不搞遗体告别。
●不开追悼会。
●公布我的这些要求,作为我已逝世的消息。因为我认为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所作的工作和职务也都是党和人民决定的。
此外,还有很多党和国家领导人、著名科学家及文学艺术家提出并志愿捐献遗体,他们于1983年8月16日在《人民日报》发表了《把遗体交给医学界利用的倡议》一文。
他们在文中表示:“人的遗体的解剖和其他利用,对医学研究和医学教育的发展关系很大。可惜由于种种旧思想的影响,在中国至今还很不流行,致使大量有用之物弃于无用之地,深为可惜。”在倡议书最后签名的人包括杨尚昆、胡乔木、余秋里、谷牧、钱学森、钱三强、艾青等。
领导人推进
时间拉近一点,近些年,也有不少党内高级干部支持遗体捐献。
退休部级高官黄洁夫是中国遗体捐献的积极推动者之一。他此前曾任卫生部副部长。
2012年,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介绍,2013年3月份,在试点中建立起来的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将在全国推广应用。他说,近期国家领导人层面也着力推进此事,很多高层官员都表达了捐献意愿,作为国家“三高合唱团(由高级知识分子、高级干部、高级军官组成的乐团和合唱团)”成员之一,黄洁夫在和140多名团员的接触中,绝大部分都表达了捐献的意愿。
“三高合唱团”是在李岚清倡议下,由高级干部、高级军官、高级知识分子组成的“三高”爱乐业余交响合唱团于2012年7月18日成立的。“三高”艺术团分为乐团和合唱团两部分,包括97名乐手,141名合唱团员,分别来自全国16个省市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部队系统,其中有8名正部级干部和40多位副部级干部,2位两院院士,数十位教授、学者,32位技术带头人、专家,11位将军。
2014年4月2日,陈竺、华建敏、李金华等中国高级官员在北京协和医院登记捐献器官意愿,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器官捐献事业的支持。其中,陈竺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曾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李金华曾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朴素的遗体捐献者
关于官员的遗体捐献,中央是鼓励的。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不过,在印象里,中国人遗体捐赠的意愿并不高。由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观念,中国人更愿意完整下葬,不论是土葬还是火葬。
2011年2月5日,开国上将李达的儿子、原海南省信息产业局局长、党组书记李唯实去世,享年69岁。遵照李唯实本人遗愿及征求家属同意,其遗体已于逝世当天捐献给海南省医学院用作医学研究。
当时,李唯实是全国首个捐赠遗体的厅级官员。距此较近的厅官遗体捐献者,是福州市原市长孙明,享年93岁。2014年病逝后,其遗体遵循他的遗愿,被捐赠给省医科大学用于科研。
他们一样都有朴素的想法。孙明的墓志铭是自己去世前拟好的——“老老实实做公仆,诚诚恳恳助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