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强 2016-09-20 14:33
19日,广州市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企业创新发展业绩明显,企业负责人参与薪酬分配时将获倾斜。根据计划,至“十三五”期末,广州将打造10家水平居于全国前列的创新骨干国企。
《意见》提出,要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机制,要支持国有科技型企业以本企业股权为标的,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
为充分发挥国企员工的能动性,广州还将建立创新项目员工跟投机制。根据《意见》,鼓励项目负责人、骨干员工出资参与企业创新项目投资,不同类型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不过,实施时,需同步设置股权退出、追索扣回等约束性条件。
广州还将细化和完善国企创新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自主创新在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具体来看,将研发机构建设、研发投入、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建立长期技术储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工作纳入考核,“对排名靠前和进步明显的企业进行考核单项加分,并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在薪酬分配时给予倾斜”。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李强
【通讯员】印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