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郁鸿 张应昂 林群贤 2016-09-19 14:35
在今天(19日)召开的2016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广东省珠海市和肇庆市等22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发展城市森林、建设森林城市已经成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生动实践、改善人居环境和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有力抓手。
近年来,包括珠海在内的22个城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坚持工程推动、广泛宣传动员,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城市生态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城市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在本地区乃至全国都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为树立森林城市建设的先进典型,推广森林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在19日在陕西省延安市召开的2016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国家林业局决定批准授予包括广东省珠海市和肇庆市在内的22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据介绍,2010年以来,珠海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为契机,以森林惠民为依归,围绕“大地植绿”和“心中播绿”两大主题,秉持“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立足“山、海、林、城、田”特色本地特征,以“工匠精神”打造精品亮点,大力实施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累计投入了170多亿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40项评价指标全部达标,森林覆盖率达到36.42%(扣除湿地面积),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8.1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5平方米,已然形成“林在城里、城在林中”的城市生态格局,并连续三年问鼎“中国最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