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收“茶位费”?近9成受访市民认为不合理

韶关日报  2016-09-16 09:54

“饮茶”一直是广东的餐饮文化和餐饮习惯,三五知己到“茶楼”泡壶茶一盅两件聊聊天,其中必然会收取“茶位费”。“茶位费”由只是泡茶的费用,逐步演变餐位费、消毒餐具费等收费名目,你是否想过,茶位费的收取是否合理?

韶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9月10日《你是否有被收取茶位费的经历?你认为茶位费合理吗?诚邀你来投票》线上调查,截至9月15日19时有690名民市民参与调查。其中97%的市民被收取茶位费,近九成市民认为收取茶位费并不合理,但是近四成市民对于商家收取茶位费态度竟然是“已成习惯,逆来顺受”。

收茶位费属普遍现象

此次调查统计,97%的市民称自己被收取过茶位费,笔者走访市区小岛、工业路、沙洲尾多家茶楼,发现商家通常会收2-5元茶位费。笔者来到市区知名的某粥城,普通茶位费2元,换取不同茶叶价格也会随之上涨,还可以提供专业功夫茶具,当然价格也会比普通茶位费贵,笔者发现很多茶客会自备茶叶,可是商家还是会收取基本的茶位费。现在不仅“茶楼”会收取“茶位费”,延伸至大多数餐厅都会收取茶位费。笔者在市内多家餐饮店发现,只要提供泡茶服务的餐厅都会收取“茶位费”或者消毒餐具费用。基本餐饮店都能做到明码标价及提前告知茶位收费,而在纸巾、小吃、消毒餐具等方面走访的餐厅基本没有做到告知收费。

近四成市民“已成习惯,逆来顺受”

在消费过程中,茶位收费似乎已约定俗成,笔者打开一些团购的网站上90%的商家都将“茶位费”当做一般商品进行销售,一般价格在1-5元。由最初的茶楼逐步演变到一般餐厅,却无形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大部分消费者从一开始的“无法接受”,到“知道不合理却逆来顺受”,是否“合理”这一概念已逐渐模糊化。市民陈先生受访时称:“从小到大,感觉每次饮茶收取茶位费这事很平常,每一间餐厅都在收。”笔者随机采访的消费者都认为“茶位费”是餐厅必然的收费项目这已成习惯,大部分受访的消费者认为这习惯不合理,表明“强制收费属于霸王条款、这笔钱不应由消费者买单。”

不合理为什么市民一直在默许?受访的市民得出3个原因:“费用不高,没必要破坏吃饭的心情,大庭广众下纠结那小钱也难看”、“韶关大多餐厅都收取这个费用,哪都要交这钱”、“一直都存在的东西,没有感觉什么不对的”。

市消委会:未经同意收费视为强制消费

市消委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罗智毅表示,不支持“茶位费”设立,如果不是免费提供茶水,餐饮店应提前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有选择是否需要茶水的权利;餐饮业应尊重广大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明码标价,不能变相强迫消费。虽然现时没有明文规定收取茶位费是否合法,但商家违反自愿、公平原则就视为强迫消费。目前明令禁止餐饮最低消费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由于目前只是一个基本规定,缺乏细化标准。导致有不少餐饮店会采用加收服务费、茶水费等方式收取消费者费用。目前韶关消委会建议餐饮企业在显著位置告示或主动告知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茶位”服务,若未经过消费者同意而收取的费用,则应视为强制消费行为。

消委会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如应明确规定餐饮企业免费提供餐具供消费者使用,免费提供饮水服务,按照茶叶等级明码实价制定茶位费等,以便做到有法可依。对于收取“茶位费”,消委会认为应取代为“茶饮品”商品消费更为妥当,根据消费者选择的茶叶品种、分量多少收取费用,而不是现在按照消费者个数收取费用。但按目前的法律法规,很难拟定“茶位费”是否属于强制消费,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茶位”服务,对于选择消费其他饮料的顾客,应禁止收取茶位费,同时建议统一取消基本茶位费。消费者遇到强制消费行为,应该积极维权,尽可能保留证据,如发现消费侵权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或者致电消委会投诉电话8178315投诉、举报。

编辑 李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