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23小时后,驾车撞人嫌犯曹再发落网

南方+ 记者 吴铭、饶丽冬等  2016-09-15 09:20

9月14日14时40分,曹再发在井坡镇浆湖村被抓获现场。汝城县公安局供图

曹再发驾车撞人、逃逸路线图

9月14日,经200余警力等人士的连夜围捕,汝城连续撞人案嫌疑人曹再发落网。

来自湖南警方的消息称,当日14时40分许,警方在该县井坡乡浆糊村居民区一小巷内将其抓获,“该事件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据悉,曹再发因抗拒对其违规建房的执法无效,后驾车撞人。

“对于这种残害无辜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不贷。”汝城县政府官方表态称。

沿山路走了20多小时

肇事逃逸23小时后,9月14日14时40分左右,汝城县连续撞人作案嫌疑人曹再发落网。当天,湖南汝城县公安局对“曹再发驾车撞人案”进行了通报。

汝城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称,13日下午4时左右,犯罪嫌疑人曹再发在汝城县和卢阳镇对国有土地违规建房进行打非治违过程中,抗拒执法无效后驾车在卢阳大道一路故意撞人。

事发后,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成立专案组,组织武警、公安民警、乡镇人员400余人,共分内勤组、围堵搜捕组、办案取证组、治安防范组、技术侦查组,机动处突组,开展围捕、取证、防范、设卡、蹲点等工作。

另外,各派出所都接到通知,在13日事发后在高速路收费站、重要外出路口设卡排查。

在通报会上,泉水派出所所长何永翔介绍抓捕过程,其称,14日下午2点40分左右,汝城县公安局在省厅、市局、武警消防官兵的大力支持下,根据信息研判,视频追踪,确定曹再发躲藏在汝城县井坡镇浆湖村,汝城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指挥调度,民警化装进村侦查,发现其躲藏在一个巷子里,并将其成功抓获。

何永翔告诉南都记者,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曹再发躲藏在汝城县井坡镇浆湖村,于是他和泉水派出所教导员区恩君两人换上便装,乔装打扮后开摩托车进村,在举报人指引下,两人在浆湖村一个巷子里把曹再发抓获。

何永翔告诉南都记者,当时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民警还特意脱下了制服,“赤膊上阵”。

何永翔说,看到曹再发时,他面色憔悴,蹲在一个巷子里。“有一个细节,大家看到他身穿一件干净上衣,曹再发说是在一个村庄随手拿的晾晒的衣服,遮盖了自己之前一天逃跑时身穿的蓝白格纹上衣,”何永翔说,曹随身还携带有一把雨伞、瓶装泉水。“他是沿山路走的,捡到矿泉水空瓶子后,装盛了山泉水饮用。”

何永翔透露,曹走了20多小时山路,整个被追捕的23小时都在逃亡。

汝城县公安局根据视频监测到他的逃亡地点,发动群众举报,先是接到举报称出现在卢阳镇东溪村,说他往山上走了,晚上10点40分又接到群众举报说他到了官桥村的砖厂。因发现有人追捕,曹跑到大坪镇的鲁塘村,走不了大路,因为大路已经到处设卡,他翻山到了井坡镇的浆湖村。辖区派出所泉水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紧急出动,乔装将其抓获。

还原撞人逃逸路线

在14日的警方通报会上,泉水派出所所长何永翔介绍案情,称13日下午4时左右,曹再发驾驶湘L8B 188号小型汽车,自汝城大道东泉路口沿汝城大道、神农大道、卢阳大道行驶至卢阳大道龙腾大酒店对面加油站路段后,弃车逃跑。经勘查发现:曹再发驾车沿途发生了6个交通事故点,撞倒4台摩托车、1辆垃圾推车、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曹再发主要沿汝城大道南往北方向-神农大道东往西方向-卢阳大道南往北方向驾车。14日上午,南都记者在郴州市汝城县走访,对曹再发驾车逃逸路线进行了还原。

曹再发从曹家出发,沿汝城大道南往北方向开车,在汝城大道及汝城大道和神农大道交界路口至少撞倒三人,当时袁爱华载着她的外甥女,两人的摩托车开在曹再发前面,与之同向,“车追得很快,心里一紧连忙往旁边靠”,不过两人还是被刮倒。

刮倒袁爱华等两人后,曹再发驾驶车辆左转驶入神农大道,在神农大道上继续横冲直撞。

行驶至神农大道与卢阳大道交叉路口,向右转入卢阳大道,往县政府方向行驶。据目击者口述,曹再发在十字路口与县政府大门附近又撞倒两辆摩托车,现场地面痕迹显示,曹再发的车一度逆行。

目击者告诉南都记者,曹再发在连续撞上两台摩托车后,一辆摩托车车体卷至其SU V底盘下面,汽车无法再继续前进。最终,行至龙腾国际大酒店对面加油站路段停下,曹再发弃车而逃。

弃车后,曹再发往北逃走,跑到一正在开发工地处,便钻入工地向东逃跑。工地工人朱先生表示,警方在3分钟后追到,此时已看不见曹再发身影。

撞人前他在田地上修住宅

“普通的路人很无辜啊,没有招你惹你,就这样被撞死了。”朱阿姨告诉南都记者,曹再发这样的行为非常疯狂,“我也是这个城里的,没田没地,照样工作生活,他已经很好了。”

14日凌晨6时,南都记者抵达曹再发的老家汝城县,并联系到他的家人。曹再发兄弟姐妹五人,他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一个弟弟,还有个20岁的女儿,15岁的儿子今年刚考上高中。在事发当天下午,曹再发的妻女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他这么傻!肯定是气疯了!”曹再发的二姐夫曾强全对南都记者说,如果知道他要做撞人的傻事,肯定要劝他。

曹家人介绍,撞人的SU V是曹再发本人的,曹已经开了差不多三年。曹再发的家人向南都记者回忆,曹驾车开往汝城大道前,与前来拆除房子的人员产生了争执,“新建的房子被拆了。”

14日早上8时,南都记者来到了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江头村,看到了被挖掘机推倒的正在搭建的房屋,搭建房屋的木板、椽木、建筑钢筋凌乱地堆在一起,角落里堆着15袋建筑水泥。

废墟在江头村曹家二组西北角的田地里,旁边栽种着玉米、大豆、芋头,以及一些蔬菜。曹再发的弟弟曹再方介绍,这片土地是他母亲的田地,之前种植着玉米和一些蔬菜。

为何在田地里修建房屋?村民们告诉南都记者,这是村民许多年来的做法。三弟曹再方修建居住的四层楼房是2005年在田地里修建的,距离曹再发修建房屋最近的是村民曹红旗,他的四层楼房也是七八年前在田地里新建的。

曹再方说,政府并没有对村民修建几层楼房明确限定,村民有修建三层的,有修建四层的,也有修建五层的,有钱就可以多修建。

曹再发的老房屋在2012年被拆除后,获赔100余万元,此后他没了房子和宅基地,在2015年3月起,打算在上述田地上搭建房屋。

曹再发的大姐夫陈顺立告诉南都记者,2015年3月,曹再发在这片田地里第一次搭建房屋,但在4月份房屋建筑过程中,就被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叫停拆掉。

三弟曹再方对南都记者说,今年9月9日,曹再发再次在原地搭建房屋,他劝曹再方“不要再乱动手”,但曹再发回答“没事”。

卢阳镇党委书记朱军对南都记者解释说,在修建道路征走宅基地后,他家就没有了宅基地,后来,他不断向镇政府提起诉求,地方政府研究,约在2016年4月,决定以她女儿的名义申请宅基地,但这要在县城有安置点地方选择一块土地。而曹再发自己确于2016年9月9日在规划有中小学用地土地上修建房屋。

9月13日是曹再发修建房屋的第五天。住在现场不远处的曹再方告诉南都记者,在这天上午,他看到二哥曹再发在房屋修建地方,现场有七八名工人一起施工。

曹再方的妻子颜红云对南都记者说,到了下午3点,她到楼顶收拾晾晒的花生,她看到十几个戴着草帽的人来到曹再发修建房屋的田地边,远远望去,她看到两个建筑工人被十几个人叫出了施工现场。

“之后又相继来了几辆车,其中有一辆是挖掘机。”颜红云对南都记者说,联合执法人员前后来了有四五十人,半个多小时后,正在搭建的房屋就被挖掘机拆完。

官方通报称,当时汝城县和卢阳镇正对违规建房进行打非治违过程,其间,曹再发抗拒执法无效。随后,曹再发驾驶他的SU V出现在汝城大道上,从南往北直撞。

律师说法

专家:耕地被用作宅基地无法可依

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赵毅律师告诉南都记者,农村的土地种类一般包括宅基地、自留地、乡村企业与公用事业用地等。其中,宅基地经过政府审批后可以建房,自留地只能用于种植农作物。耕地林地非经批准根本不可能允许建房。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根据2016年4月份发布的《201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末,全国耕地面积为20.25亿亩,因建设占用、灾毁、生态退耕、农业调整等原因减少耕地面积450万亩。2016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印发实施。《调整方案》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农村管理并不严格。”赵毅说道。

赵毅分析,当村民违规建房时,有些基层干部为了不得罪人,或者有的家族比较强势,而没有被及时制止而强行占用村里的自留地,或在承包地上建房子的行为。久而久之,没有人管,法不责众,人们会认为是合法的。9月14日,当南都记者就“为何要在承包的田地修建房屋”采访曹再发的同村村民时,他们回答称“这是村民许多年来的做法”。

因为宅基地拆迁补偿安置没有达成协议,曹再发在自家承包地建房,相关部门又没有妥善制止,从而导致悲剧发生。在赵毅看来,双方都有过错。然而,不管政府有多大责任,都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而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别人生命作为代价。

【采写】南都记者 吴铭 饶丽冬 李玲

【实习生】 向治霖 张雅婷 【摄影】南都记者 张志韬 

【来源】南方都市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辑 麦宇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