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为套取公款,大埔西坑村“村官”花招用尽

南方+  2016-09-12 10:25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纪委以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为抓手,对全市庸政、懒政、怠政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进行了暗访,发现全市大部分单位部门作风秩序良好、为民服务到位,但依然有少数地方和单位的公职人员存在作风松散坏规矩、庸政懒政不作为、违规操办婚宴等问题。2015年10月以来,大埔县纪委陆续收到群众反映大东镇西坑村党支部书记邱某强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2015年12月,县纪委组织暗访组,前往该村走访村民进行暗访,同时派出调查组展开调查。

通过暗访和调查,发现邱某强等人存在虚构项目、假冒他人签名、套取公款进行私分等严重违纪问题。  

经查,邱某强假借“扶贫慰问10户农户”,假冒10户贫困户的签名,套取现金1万元与其他村干部进行私分;虚构“下拨圆墩寨公路工程款”项目,虚开了一张《领款凭证》,在“领款人”处假冒某工程老板签名,套取资金9590元,与其他村干部进行私分。在调查中还发现:  

在调查中还发现:邱某强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送礼,用公款购买手机,伙同其他干部套取扶贫资金、截留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16年5至6月,经大埔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邱某强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建议大东镇政府依法罢免其大东镇西坑村村委会主任职务;给予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邱某洋、村委会委员兼出纳邱某案、村委会委员兼会计肖某芳三人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所得。

 

经大东镇党委决定:给予该村委会委员邱某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原村委会委员邱某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所得。  

来源:梅州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民生820》

编辑 马吉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