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日报 记者 张房耿 2016-09-12 09:37
一名高中文化的中山籍女子,以谎称能帮人办理入读手续,诈骗17名家长的钱财。近日,市第二法院通报,该院以诈骗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8年,责令她退赔45.1万元,并处罚金2万元。
杜某今年37岁,是中山本地人,只有高中学历。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期间,杜某以能够帮助不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办理入读中山市各中小学为由,向黄某、任某军、何某升等17名家长虚假承诺百分百办理成功、如办不好可以退款,从而骗取办理费用。
骗财得手后,杜某用于个人挥霍及还债,期间在催促下仅退还部分欠款。至案发时,杜某仍欠16名家长共计45.1万元。市第二法院认为,杜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近日结合案情,对她作出上述判罚。
来源: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李世寅 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