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 记者 解树森 2016-09-12 09:26
胡某呼气结果,达到仪器所能检测的最高值。
9月10日,深圳交警铁骑巡逻时发现一起看似普通的追尾事故,处理中却发现,事故双方竟然都是涉酒驾车,其中一方男性司机在做呼气式酒精测试后,结果显示为“>550mg/100ml”,达到仪器所能检测的最高值,创了全市最高纪录。
“下午4点20分,胡某驾驶一辆东莞牌照的小车在留仙大道深圳北站路段追尾一辆深圳牌照的小车。”市交警局侦查大队三中队民警王睿介绍,“当时龙华新区交警大队铁骑正在附近巡逻,目睹了这一事故后准备进行现场处理,可事故双方司机都主动表示不用交警处理,要求私下解决,这一举动立刻引起了铁骑的怀疑。”
据介绍,民警闻到了东莞车驾驶员身上有浓厚的酒气。随后,民警对双方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胡某吹出了“>550mg/100ml”,达到仪器所能测出的最高值,这也成为我市酒精呼气结果最高纪录,深圳交警在官方微博称其为“虎王”。与此同时,被追尾的驾驶员呼气结果为44mg/100ml,为酒后驾驶。
记者了解到,呼气式酒精测试是一种初步排查手段,数值会受其他条件影响,如今年6月份,江西宜春一名女司机在呼气测试前往口中喷了口气清新剂,结果显示同样为“>550mg/100ml”,因为口气清新剂中含有乙醇。所以,交警部门在认定是否醉驾时,要看当事人的血检结果。经检测,胡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45.52mg/100ml,为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因为是教师节,我们几个同学一起给初中老师过节,喝了三、四两白酒,不知道为什么吹出那么高。平时喝酒都叫代驾的,昨天忘记了,当时的情形也记不太清楚了。”胡某在侦查大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发生事故后我们双方都发现对方喝酒了,准备私了解决,就是各走各的,各自解决,结果交警来了。”
经认定,胡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胡某有两项情节要被从重处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目前,胡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事故另一方被处罚款2000元,扣12分,吊销驾驶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