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 2016-09-10 10:04
顺德区经科局日前发布《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根据办法,顺德拟设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
母基金主要用于参股投资子基金,也可根据情况投资设立二级母基金和直接投资于项目,母基金亦可用于跟进子基金所投资的项目。顺德将借此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顺德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投资。
母基金参股设立的子基金分为市场化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并购基金以及政策性的天使投资基金、招商引资基金等。集中投资于成长性好、在关键节点上需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如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
按照规定,母基金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注册资本或实际出资额的30%,且不成为子基金的第一大出资人;单项最高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对于顺德区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及基金,经批准可适当放宽标准。
顺德科创集团属下的区政策性管理公司广东顺德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作为母基金管理机构,管理母基金日常运营和投资运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