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晋 2016-09-09 09:29
位于东莞市虎门镇的沙角A电厂属国资企业,该厂一名担任部门主任的技术专家张某忠,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巨额贿赂,帮助客户中标,被提起公诉。
9月8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张某忠被指控受贿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来自包括东莞市虎门镇纪委部门等多名东莞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及张某忠的多名家属约200人参加旁听。法庭上,张某忠当庭认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9月,时年40岁的张某忠担任沙角A电厂燃料部检修分部主任职务,负责燃料设备的检修维护,具体包括设备的维修、设备的技术改造、提出设备备件采购申报计划等。期间,张某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贿赂。
2009年9月份,华泰重工制造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联重科物料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竞标沙角A电厂3号斗轮机大修改造项目。华泰重工公司销售经理曾某找到张某忠帮忙,并承诺给张好处费,张予以应允。后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的方式向该厂经营部商务分部推荐华泰重工公司,并在招标过程中为华泰重工公司评高分,使华泰重工公司顺利中标3号斗轮机大修改造项目。后张某忠分两次共计收取华泰重工公司给予的278400元贿款,后将上述贿款中的78400元转账给曾某。
2011年11月,张某忠在沙角A电厂采购钢丝绳过程中与法尔福钢绳(上海)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王某接触,并接受王给予回扣的提议。后张某忠利用职务上便利,向沙角A电厂经营部物资采购分部明确提出向法尔福公司采购钢丝绳,促成沙角A电厂三次向法尔福公司采购钢丝绳。后张某忠分三次共收取法尔福公司给予的63774元回扣。
2015年12月28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科侦查人员到沙角A电厂展开调查,张某忠主动向侦查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后,张的家属代张退回赃款262000元。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