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原校长黄方获刑3年

南方都市报  2016-09-09 09:26

开发区理工学校原校长黄方犯贪污罪、受贿罪,日前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黄方曾以学校名义套取开发区财政资金9 .4万元,另外在学校招投标过程中受贿10万元。

前后任校长相继落马

黄方是河源人,于2011年8月上任中山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校长,此前是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值得一提的是,黄方的前一任校长彭涛因为涉嫌受贿罪,于2011年7月到检察机关接受调查,一个月后黄方前往接班。而在黄方2014年5月被举报后,该校总务处原主任陈继明也同时被双规。2015年8月,陈继明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中山市第一法院审理查明,黄方涉及一宗贪污事实。2011年8月至2014年,黄方在担任开发区理工学校校长期间,利用其主管学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以理工学校名义套取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财政资金人民币94385.7元,他自己则从学校资金中支出人民币18983元用于个人开支。

另外,黄方还涉及一宗受贿事实。2011年8月至2014年,黄方在担任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龙某、郎某、宋某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便利与帮助,先后收受三人贿送的人民币共计10万元。

被举报违规管理小金库

据介绍,2014年5月19日,火炬开发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黄方涉嫌违规管理小金库等行为。同年11月25日,黄方和该校总务处主任陈继明被火炬开发区纪委双规,陈继明向纪委检举揭发了黄方的贪污事实。同年12月12日,黄方向中山市纪委工作人员如实供述了上述贪污犯罪事实。同年12月16日,中山市纪委将被告人黄方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归案后,被告人黄方主动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上述受贿犯罪事实。2014年9月,黄方通过陈继明(已判刑)向火炬开发区财政局退回赃款人民币15万元。2015年10月9日,被告人黄方的家属代为向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退回赃款人民币9万元。

法庭上,黄方的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方贪污数额中的部分项目属于用于公务接待,应予相应扣减。法院查明,辩护人并没有就此提供相应证据;另外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后,即使将赃款用于单位公务支出,也不影响贪污罪的认定。

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0万元

中山市第一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方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

中山市第一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方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另外被告人黄方退出的贪污、受贿犯罪违法所得人民币213368.7元予以追缴。

链接 前任校长彭涛受贿30 .9万

中山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原校长彭涛涉嫌受贿。根据公诉方起诉书认定,被告人彭涛在2003年至2011年先后担任中山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副校长、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中山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校服招标、学校基建等方面多次受贿,受贿总金额共30.9万元。

公诉人称,2003年至2004年5月、2008年8月至2011年等时段,彭涛作为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常务副校长、校长,利用掌管学校事务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福建一服装公司3.9万元,为该公司承揽理工学校校服提供帮助。

2005年6月至9月期间,彭涛利用担任火炬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主管学院基建工程的职务便利,收受一工程公司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5万元,为该公司承建相关工程提供帮助。

2005年12月至2006年5月,彭涛作为火炬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主管基建工程,收受一家公司给予的20万元银行卡一张,并利用该公司给予的密码自己多次取现。

2009年至2011年期间,彭涛利用担任中山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校长的职务便利,收受一广告有限公司2万元,为其承揽教学楼、实验室、校园宣传栏等工程维护业务提供帮助。

1959年出生的彭涛是中山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校长,研究生学历,从教20多年。2003年至2011年,彭涛一直是所在学校基建工程的主要负责人,这也成为他过节过年红包的主要来源。


编辑 朱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