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女工擦窗坠亡追踪|业主:该承担的责任不会逃避

广州日报 记者 肖桂来、王晓全等  2016-09-08 22:38

图中红圈内的窗户就是事发单位,最右侧的窗户连人带窗从9楼掉下。

从9楼掉下的窗户框架及碎玻璃。

9月7日,广州日报报道了番禺丽江花园一名清洁女工在清洁窗户时从居民楼9楼连人带窗坠下身亡。昨天,本报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地点,见到了死者的丈夫和女儿。“窗掉得很突然,她连喊一声都没有!”当时,其丈夫正跟她一起在打扫涉事单元,他还原了事发时的全过程。

夫妻都是清洁工,兼职赚钱补贴家用

“人已经没了!”9月7日,记者见到死者的女儿陈小姐时,她说,听到爸爸亲口说出的噩耗时,悲痛欲绝。

9月6日13时15分,陈小姐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父亲打来的电话。“你妈妈擦窗户时从楼上掉下来了!”陈小姐立马从公司赶到事发地点。当时,母亲已倒在地面上。事发至今,她还粒米未进。

陈伯说,妻子坠落时,自己就在隔壁房间。说起事发一刻,陈伯难抑悲痛:“窗掉得很突然,她连喊一声都没有!”

陈伯说,妻子今年56岁,来自重庆江津市李市镇。2010年,夫妻两人来到广州,帮女儿照顾小孩。孩子2岁后,在老乡的介绍下,两人到了广州明利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做清洁工。

陈伯介绍,平时自己和妻子主要负责丽江花园丽茵楼大堂以及附近路面的保洁工作。“工作任务挺重,但收入不高,一个月忙下来只有2000多元工资。”谈到为何要接这些清洁私活时,陈伯说,在小区待久了,有些业主会联系他们兼职上门做些家庭保洁。“我们收费价格不贵,一般是20元/小时。”

事发时刘姨踩在40厘米高窗台上踮脚擦窗

事发前几天,妻子告诉陈伯,丽江花园丽茵楼有个业主家在装修,让他们去帮忙打扫房内卫生,包括清洁窗户、清扫厕所和厨房,工钱300元。

9月6日11时许,陈伯和刘姨在丽江花园上完班,匆匆吃了盒饭,就赶到了这位业主家中,开始了清洁任务。“房子是两房一厅,面积有68平方米左右,窗户和地面都要清洁,我估摸要3个中午才能完成清洁任务。”陈伯说,房屋还没有完成装修,地面上还有不少建筑垃圾,陈伯和妻子便从窗户清洁开始。“当时,我负责清理窗户上的泥沙,我老婆随后擦窗户玻璃。”

13时10分,意外发生了。“当时,我老婆在擦一扇窗户,窗户有些高,我老婆个头只有一米五几,她踩在40厘米高的窗台上,踮起脚,用一块红色手帕擦着玻璃。”陈伯说,突然间听到业主喊了一声,“阿姨掉下去了!”陈伯马上从另一个房间冲了出来,只见眼前窗户和人都不见了,只剩下空空的窗户洞。

陈伯说,当时这扇窗户玻璃已快擦完,刘姨马上就可以收工去擦第二扇了,没想到发生了意外。由于保洁没有完工,300元的工钱也无法结算。

业主:该承担的责任不会逃避

9月7日,番禺洛浦街道办和社区警务室已联系房屋业主、清洁工家属坐下来进行初步沟通。“事发房屋业主表示会赔偿。”陈小姐说。

涉事房屋业主向记者表示,目前不方便多说,但是该承担的责任不会逃避。目前,业主已请了律师,后续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了解到,涉事房屋是2008年购买,装修之前一直出租,近期业主收回进行装修,打算自住。有知情人士表示,事发前业主曾提出要更换整个窗户,但因为小区建筑要统一外立面,不能随意更改,更换方案被物管处否定了。

丽江花园小区管理处和清洁工所隶属物业公司9月7日并没有派人参加此次沟通。“我们认为事件与他们有关,这些人没有露面,沟通也没有任何结果。”陈小姐说。

9月7日,物管方粤海物业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出事清洁工与我们管理处没有雇佣关系。该清洁工是小区环卫保洁业务的外包公司——明利华物业公司聘请的员工。”

据了解,丽江花园丽字楼已有26年楼龄,不少住户反映窗户螺丝出现松动的情况。对此,该物管人员表示,窗户属于业主的私有物品、私人财产,物业管理处只负责公共区域设施的管理养护。

“我们已贴了通知,尽到了提醒义务,如果业主有反映,我们会配合上门做检查,应业主请求,为业主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如果业主不同意,我们连进门做检查的资格都没有。”该人员表示。

律师说法:雇主应该承担责任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表示,本案涉及民事法律中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界定,对当事人关系的不同界定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是不一样的。如果双方之间关系是雇佣关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责任。

如果双方之间关系界定为承揽关系,业主只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安装费,对安装过程中的人身损害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肖锦阳表示,本案清洁工在工作时间内接私活或在非工作时间向他人提供劳务,应认定双方之间为雇佣关系,雇主需要承担雇员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律师建议:高空作业人员应买人身保险

高空作业环境特殊,如何保障清洁人员的安全和权益?

记者9月7日咨询了3家在广州提供上门清洁服务的公司,有2家表示不接受擦外窗服务,其中1家公司表示3楼左右可以考虑,还有1家公司则表示如果加钱可以安排。

某家政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2楼以上就算高空作业,清洁工只负责手能够到的地方。”该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清洁公司都不会提供擦外窗服务,但如果业主愿意加钱,他可以和经理沟通。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朱中杰律师建议,高空作业人员应当购买人身损害类的保险,一方面可以要求家政公司购买,另一方面自己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购买。他表示,许多行业涉及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不能签署劳动合同时,也应当要求公司为其购买商业保险。

【文】广州日报记肖桂来、王晓全、何家(署名除外)

【图】广州日报记者苏俊杰

编辑 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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