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中秋怎么过?佛山通报5起节日病典型问题,别再犯了

南方+ 记者 王芃琴  2016-09-08 17:42

今年以来,佛山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硬举措,结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等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了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问题。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警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筑牢防线,坚决防止“节日病”发生,现将其中五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李某违规接受监管对象宴请、收受贿赂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期间,李某多次违规接受辖区夜总会、酒店老板的节日宴请;单独或携带亲友多次到辖区夜总会、酒店消费并未支付相关费用。另外,利用职务便利对辖区某夜总会违规经营放松查处,多次收受该夜总会老板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5300元。

禅城区纪委、区监察局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虫雷岗社区党委副书记、西约村党总支部书记李某违规收受“红包”等问题。

2015年春节、中秋节和2016年春节期间,李某多次违规接受辖区企业宴请,收受“红包”、消费卡(券)共计14000元。2013年至2016年,李某多次违规接受辖区企业宴请,收受“红包”共计42000元。

南海区纪委给予李某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个人违纪所得上缴国库,对其他涉嫌犯罪部分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尧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9月14日及10月7日,尧某两次组织违规公款宴请。在组织调查期间,尧某带头组织和实施与他人串供,瞒报实情,向组织提供虚假材料,对抗组织审查。

顺德区教育局机关委员会、顺德区教育局给予尧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4

佛山市高明区政协原专职常委李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08年至2014年,李某担任高明区建设局局长、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区政协专职常委期间,先后13次在节假日期间违规收受他人礼金共计36000元。

高明区纪委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月村委会书记、主任梁某违规领取油费补贴问题。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期间,梁某将私家车加油费用在单位报销,领取油费补贴共计9030元。

三水区纪委给予梁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退还宝月村委会。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看,一些“四风”问题积习较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需不断巩固深化。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化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继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抓常。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做到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要加强谈话提醒,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二是夯实岗位责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精神。针对这次通报所暴露出的问题,将政商交往和财经纪律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和细化,织牢织细织密制度“笼子”,推动干部“干成事”,保护干部“不出事”。

三是落实监督责任,架起纪律“高压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快速组织核查。要将违规打高尔夫球、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作为当前作风领域监督执纪的重点,同时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对于“不吃公款吃老板”等转嫁消费的“四风”隐形变种问题,要加大发现查处力度。要加大节前、节中、节后易发问题、易发区域的明察暗访力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监督手段,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紧紧盯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记者】王芃琴

编辑 杨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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