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可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江门日报 记者 娄丹  2016-09-07 09:50

为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方向,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健康发展,近日,市教育局拟定了《江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的“硬杠杠”,并提出了扶持办法。

每年11月可申报

《细则》明确,凡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填写《申报审批表》,并在每年11月1日—11月20日向所属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审,评审和认定工作时间为每年的11月21日—12月30日完成。通过评审的幼儿园名单将由官方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其法定代表人需签署办学承诺书。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自愿申报、退出原则和取消资格制度,申请退出者,需退回有效期内获得的财政补助。被取消资格者,将终止扶持政策。

需要指出的是,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求进行管理,不需申报即可由所属地教育部门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不得申请退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将加强经费扶持

各地将结合实际,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科研项目申报、教师培训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各级财政部门将统筹中央、省和本地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等奖补资金,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扶持。

同时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统一纳入本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并从公办幼儿园教师中挑选骨干教师,到需要加强业务指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担任副园长或骨干教师,对幼儿园进行管理和业务帮扶。

民办幼儿园申报普惠性幼儿园

需满足以下的“硬杠杠”:

1、资质证件齐全有效、收费合理合规、财务独立核算、办学条件达标,办学行为规范,具体包括具有《办学许可证》,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证件齐全、有效,开办一年以上,年度年检合格。

2、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实行收费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类型、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0%。

3、财务独立核算,无克扣或变相侵占幼儿伙食的行为。依法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定期公开收支情况等。

4、在申报日前1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无通报批评等相关处罚记录等。

名词解释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学规范、质量有保障的民办幼儿园。

编辑 潘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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