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车辆一定要装行驶记录仪 否则罚500元

南方+ 记者 何伟楠  2016-09-06 09:37

即日起至12月31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开展重点车辆动态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货运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的,将处罚款500元。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检查工作主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履行动态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重点车辆车载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情况的路查路检、数据比对分析以及信息通报工作机制,严查各类重点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等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检查工作期间,交警部门将通过“六合一平台”加强本市籍重点车辆信息采集,分析、排查违法行为较多的重点车辆及所属运输企业,重点检查相关企业及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和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等情况,并联合镇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约谈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交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处罚,限期整改。

本省籍属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大型营运客车、重型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交警部门将对车辆所属的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情况开展倒查,发现存在动态监控工作不落实的,将依法处理追责。

凡公路客运或旅游客运的大型客车、重型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或者擅自更改、删除或者伪造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信息资料的,将处罚款500元。


编辑 朱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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