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晚报 记者 刘影丽 2016-09-04 10:47
1日,河源召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第一期抽检在用煤炭产品质量分析会。据悉,在第一期抽查的35家企业35个批次燃煤产品中,有17批次的硫含量超标,对环境污染较大。会议要求,对燃煤含硫量大于河源限量标准的17家企业,应停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煤,并限期15日内完成整改。
据了解,8月3日至11日,河源市质监局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对我市辖区内火力发电厂、陶瓷厂、水泥厂、铁厂等所用到的煤炭产品进行了第一期抽查,共抽查了35家企业35个批次燃煤产品。经检验,35批次的煤除1批次是无烟煤外,其他均为烟煤。被抽检的样品中,硫含量符合要求的有18批次,其余17批次不符合要求,对环境污染较大。另外,本批次煤炭产品的铅含量均符合低铅煤要求,灰分含量均未超过30%,符合要求。
分析会帮助企业查找了煤炭硫含量等指数超标的原因,将为有效提升我市空气质量打下基础。会上,各在用燃煤生产经营企业还对煤炭产品进货管理把关、进一步加强燃煤质量工作进行了讨论。会议要求,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燃煤控制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对燃煤使用量大或燃煤质量指标较差、容易造成污染的企业加强质量监控。
据了解,在企业完成整改后,市质监局计划在9月中下旬对全市企业在用的燃煤产品进行第二期抽检,检验整治效果。
【讯员 张奕聪】